教育培训市场的退费纠纷频繁发生。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一起案例,再次暴露出部分培训机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事件始于2025年10月。在长沙某专科学院就读的周莉向一家教育科技公司报名"专升本"护理培训,支付3680元学费并收到教材。仅9天后,周莉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学习,主动申请退课并退回全部教材。按常理,消费者未享受服务、物品完好无损,应获全额退款。但培训机构以合同条款为由,扣除管理费、教学服务费和违约金共2504元——仅退176元——退费比例仅三成。 问题的症结在于,消费者未获得任何教学服务,却被扣除68%的费用。法院调查发现,这份退费条款是机构单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且未以醒目方式提醒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此类条款应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虽为商家提供便利,但不能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借口。 雨花区人民法院没有简单判决,而是主动引导双方调解。法院既明确指出消费者的退费诉求合理、扣费条款无效,也认识到培训机构在招生、排课、寄送教材等环节确实有前期成本投入。基于此平衡考量,法院引导双方寻求理性的解决方案。经调解,周莉同意机构扣除680元作为前期服务成本,机构一次性退还3000元。这一结果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也照顾了商家的合理成本。 该案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对培训机构而言,格式条款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涉及消费者重大利益的条款,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不得设置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霸王条款"。许多机构正是利用消费者的疏忽,设置过度扣费条款,这既违反法律,也损害行业信誉。 对消费者而言,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异议,必要时要求机构标注重要条款。遇到纠纷时要保持理性,妥善保留报名记录、支付凭证、退回物品证明等证据。协商无果可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当前教育培训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面临新挑战。相应机构应更规范培训机构经营行为,建立透明的退费机制,引导行业诚信经营。司法机构通过典型案例和调解工作,也在逐步完善法律实践,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这起案件反映出教育培训市场亟待规范的现实问题;在知识付费时代,保障消费者权益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需要同步推进。期待通过司法判例的示范效应,推动更多企业自觉规范经营,构建更加透明、公平的教育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