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手记136讲的是患儿遗属是怎么打赢这场医疗纠纷官司的

律师手记136讲的是患儿遗属是怎么打赢这场医疗纠纷官司的。小俊熙的风险行医权争议案啊,让北京的宋中清律师也坐不住了。这事儿说起来挺吓人的,三甲医院擅自把病人的肝尾叶给切了。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在做一个未签字的高风险手术,结果直接给病人判了死刑。大家好,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郭俊熙这案子啊,真是扎心。患者本来只是让医生给左肝表面的那个“肿瘤”(其实就是良性的占位)做个机器人微创切除手术。结果呢?大三甲医院的主任医师根本没跟患者说,也没让签字,直接给极高风险的肝尾叶占位扩切了。这个部位本来就很容易把血管弄破导致大出血,结果把小俊熙给折腾死了。 患方起诉说医生没经过同意和签字就擅自做了高风险手术,这份合同肯定不算数。可法院偏偏不审这个实体问题,非要让我们把整个医疗过程都算进去。我们只好改诉说他们违约了,结果法院还非得让我们去做个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才行。我们不申请他们自己倒是鉴定了出来——医院是主要责任。 其实手术同意书也不是给医生的空白支票。没告诉病人就等于没同意,等于越权行医甚至无权行医。肝尾叶这么危险的地方本来应该充分告知然后让患者签字授权的。这次擅自扩切直接突破了医疗契约的底线,也算是践踏了病人的生命啊。鉴定说医院是主要责任有啥用呢?逝去的生命再也回不来了。 知情同意这玩意儿可不是个流程,它是保命的底线。未经同意就扩大切除范围的话,不管那个医生有多权威或者那个医院有多高级都算是根本违约甚至违法的事情了。最高法工作报告早就说了没尽到告知义务导致损害就是侵权行为啊。要守护就医安全就得先守住知情同意权这道防线才行。 出了问题后不签字追认、在诉讼中坚决抵制用鉴定来代替审判就是患方最起码要坚持的底线了。感谢收看今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