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事情说清楚。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把2023年8月那天中午的那件案子一审判了。案子起因是2023年蓝某和谭某夫妻俩在拉货这点事上吵起来了。蓝某先是动手打了谭某,谭某急了,顺手拿了把剪刀去捅对方。本来想扎蓝某手臂的,结果蓝某当时一挪位置,剪刀扎到了胸口,当场把人扎死了。谭某干了一件挺傻的事,她以为把伤口捂住喊救命就能得救,结果最后还是被警察给抓了。法庭上大家都在争论这算不算正当防卫。辩护律师说谭某那是在自卫,可法院没同意。法院看了证人的话还有谭某自己说的经过,觉得双方当时都没忍住互相动手了。蓝某先打人,谭某用剪刀划了对方肩膀几下,还摔砸东西。后来蓝某又凑上来打,谭某才用力捅了他胸口一刀。法院觉得现有的证据没法证明蓝某当时下手有多狠多危险,所以说这不算正当防卫。最后法院定了谭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判了她四年有期徒刑。法官还说了因为谭某有自首情节,态度比较好,也算是知道错了,所以给减了点刑。还有就是被害人蓝某在婚姻里老打谭某,这次也是他先动的手,这是他的错。案子发生在家里,危害性没那么大。再加上夫妻俩还有两个没长大的孩子,怕孩子受影响也轻判了点。综合起来就是判了四年徒刑。至于说缓刑什么的没通过。这事儿算是告一段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