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滥用形势严峻 依托咪酯已成第二大毒品 最高法呼吁加强源头管控

问题:毒品滥用结构性变化加速,新型毒品抬头明显;最高人民法院涉及的负责人介绍,从法院审理情况看,传统毒品得到有效遏制的同时,新型毒品问题更加突出,依托咪酯滥用规模已超过海洛因,位次上升至第二位。数据反映出一个重要趋势:新型毒品案件正从“增量问题”逐步演变为影响整体毒情形势的“结构性变量”。近三年,全国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波动式增长,部分地区新型毒品案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过半,个别省份占比长期处于高位,且以依托咪酯相关案件为主。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供需两端共同推高风险。一上,禁毒力度持续加大,海洛因等传统毒品受到更强打击和更严管控,不法分子转向更具隐蔽性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替代物,试图以“药品化”“日常化”包装规避监管与社会警惕。另一方面,麻精药品及相关物质具有一定合法医疗用途,流通链条更长、接触面更广,给“钻空子”提供空间。从来源看,既有境外走私入境,也有非法加工制作,还有境内医疗机构、药店、制药企业等环节发生外流。另外,不同国家和地区麻精药品列管品种与管理强度上存在差异,跨境勾连与走私活动时有发生,一些含麻精成分的所谓“减肥药”等也成为风险载体。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后,社会流动恢复、线下活动增多,叠加不法分子转移渠道与“上新”速度加快,使新型毒品案件在短期内出现较快增长。 影响:对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和司法办案提出更高要求。新型毒品往往具有成分更新快、伪装性强、传播渠道多元等特点,容易通过电子烟、饮料、零食等方式进行掩饰,诱导性更强、辨识难度更大,进而带来成瘾风险、暴力犯罪风险以及交通安全风险等多项外溢效应。对司法环节而言,新型物质的鉴定、证据固定、罪名适用以及对“类似物”规制的衔接,都对办案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相关负责人通报,随着滥用严重的曲马多复方制剂、依托咪酯相继被列入管制,案件一度集中涌入法院,新型毒品案件占比明显抬升;在依法打击与管制加强后,相关案件有所回落,但总体占比仍在上升,提示治理不能止于“阶段性压降”,更需常态化、体系化应对。 对策:坚持打防管控并举,突出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治理新型毒品,既要保持依法严惩高压态势,也要把工作重心更前移。其一,强化列管与动态监测,完善对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类似物的风险评估、快速响应机制,提升发现、鉴定、预警能力,压缩“更新换代”空间。其二,紧盯重点渠道与重点环节,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店、互联网平台、物流寄递等领域的合规管理与风险排查,补齐处方管理、库存管理、流向追溯等制度短板,严防麻精药品外流。其三,依法打击跨境走私与境内非法加工,推动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强化对上下游链条的全链条打击,切断供应网络。其四,加强法治宣传与社会教育,针对青少年、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和风险提示,提高对“伪装毒品”“药品滥用”的识别能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格局。其五,压实行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个别医务人员、医药从业者利用岗位便利非法提供、贩卖麻精药品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形成震慑,维护医疗秩序与行业生态。 前景:形势总体向好但挑战长期存在,治理需走向精细化和现代化。总体看,我国毒情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毒品案件数量大幅下降,但新型毒品带来的结构性挑战仍将持续。一上,管制措施的加强将促使部分高发品种回落;另一方面,不法分子可能转向新的替代物、改换配方与载体,形成“此消彼长”的风险。下一步,关键在于以法治为牵引,以科技赋能为支撑,以协同治理为路径,推动形成“源头可控、流向可追、风险可测、打击精准”的综合治理体系,以更小的社会成本实现更稳的治理成效。

从鸦片战争到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我国始终在与毒品的较量中探索治理智慧。当前新型毒品变异升级的态势再次警示:禁毒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的鲜明特征。唯有坚持打防并举、科技赋能、国际合作三位一体策略,方能在变局中筑牢全民防毒屏障,守护来之不易的禁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