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1月,中国国民党把方志敏押进了南昌“委员长行营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给他戴上了一副比常人重十斤的铁镣。敌人没想到的是,这副铁镣反而给了他更强烈的书写欲望。他向军法处提出申请,希望用笔写革命斗争经过以及苏维埃和红军的建设情况。这个申请改变了他六个月的囚室生活。拿到纸笔后,方志敏展开稿纸写起了《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这是一篇长达六万余字的文稿。为了追求真实,他甚至把写好的万余字全部撕掉。重新开始创作后,他在昏暗的灯光下完成了这份文稿。 到了狱中,方志敏面临一个难题:写好的文稿送不出去。他动员同囚的刘畴西和王如痴帮忙写作,却被他们拒绝了。这次遇到了胡逸民这个关键人物。胡逸民是前同盟会元老、军事法官,因为国民党内斗沦为阶下囚。他对方志敏的印象从“好奇”转变为震撼后,就答应帮忙送信。胡逸民通过妻子程全昭把信转交给了杭州女教师程全昭。 得到“保证送出”的答复后,方志敏像上了发条一样勤奋地创作着。他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一个月内完成一篇关于赣东北苏维埃建设的长文。炎夏时,他在没有风扇和蚊虫肆虐的囚室里挥笔疾书。警卫员高家骏回忆说,在这段时间里,“头上的白发差不多增加了一倍”。 六个月过去了,他给党中央写了一封重要信件并托人递出。信中他表达了要“用尽力量恢复损失了的军队并创造大块苏区”的决心。可惜当时中央红军正在进行战略转移,无法组织营救。 最后一次被提审是在1935年6月的8月6日,在南昌被处以死刑时,年仅36岁的方志敏从容就义。他用最后一滴血兑现誓言:“努力到死,奋斗到死!” 这段时间里留下了十四万字遗稿:《我从事革命斗争的略述》《可爱的中国》《清贫》《狱中纪实》……这些遗稿今天仍静静躺在档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