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数据显示,自2017年启动示范创建工作以来,该省已成功创建23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13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项指标分别位列全国第12位和西南地区第2位。
这一成绩的取得,标志着云南初步构建起多层次、多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作为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云南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禀赋。
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65%,生物多样性丰富度居全国之首,这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最新一批命名中,西盟县、沧源县等地区凭借突出的生态保护成效成功入选,大理市洱海流域更以系统治理成果成为“两山”理念实践的典范。
在创建过程中,云南省创新工作机制,出台《云南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意见》,通过12项具体措施优化创建流程。
采取“储备—培育—申报”的梯度推进模式,2025年全省共有44个地区表达创建意向,34个地区启动创建工作,最终推荐15个地区参与国家级评选,三项数据均创历史新高。
示范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带动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2025年监测数据显示,云南省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9%,位列全国首位;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较2020年提升11.1个百分点;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9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投诉量同比下降近三成。
这些数据充分印证了示范创建与民生改善的正向关联。
展望未来,云南省将继续发挥示范区的引领作用。
一方面深化生态价值转化机制探索,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高效转化;另一方面加强跨区域协作,将成功经验辐射至周边省份。
随着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云南有望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多创新实践样本。
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发展课题,也是治理命题。
把“绿水青山”守得更牢、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实,关键在于以制度化示范带动系统治理,以可持续转化拓宽增收路径。
随着示范创建向纵深推进,云南若能在守底线、促转化、强协同上持续发力,生态优势将更有可能转化为长期竞争力,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更加坚实的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