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那起初中生扶起摔倒老人后被索赔22万元的案子有了新情况。事情已经摆平了,对方把官司给撤诉了。2月21日的时候,那名学生的母亲郑女士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的记者,这事儿已经处理妥当了,原计划在2月26日开庭的灵川法庭案件也取消了。之前那位老太太说自己是被吓着才摔倒的,结果给对方提了22万的索赔要求。 事情其实是这样的,2月21日当天,福建一个老太太骑自行车拐弯时摔了一跤。刚好两个初中生路过,看见她摔倒了就停下车来扶她一把。其中一个女孩是骑电动车的。结果老太太倒打一耙说自己是因为受到这两个学生的惊吓才摔倒的。交警把责任划到了这两个学生身上,说他们也得担次要责任。 当时现场的监控截图显示,老太太是为了躲避一辆白色轿车才导致重心不稳摔倒的。交警认定两名学生有过错是因为他们在通过路口时没减速、没保持安全距离。老人操作不当也有一定责任。而且交警还适用了无接触责任原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说学生骑车和老太太受惊摔倒之间有因果关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对这事给出了看法。他说交警判定次责主要看的是学生没减速还有保持安全距离这两点过错。老人在避让的时候也操作得不对导致了摔倒。至于那个次责判定跟扶人没啥关系。虽然这次处理按照法律来看是合理的,但公众还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 争议点主要在于监控画面显示老人先摔倒、学生后到现场,到底是不是因为学生骑车才导致她受惊而倒的还有待商榷。再加上交警认定责任跟扶人没啥关系这件事让很多人觉得心里有点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