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那个02月27日,2026年02月27日,我终于把这事儿给了结了。我是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做生意的张洪,通过AI工具搞出了这份民事起诉状模板,因为EMS和LPR这两个数字在里面特别显眼,所以得给大家讲清楚。被告那边是个公司,不把该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开,导致我多缴了好几万的税,我是死活咽不下这口气。我跟他是签了买卖合同的,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货物一交付,发票就该马上开。可他就差这最后一步了,我连《最高人民法院》出的那个解释也搬出来了,非主要债务履行也是必须支持的嘛。后来我就把东西都给他寄过去了,可他就是赖着不开。现在我要让他不仅得把欠我的发票补上,还得赔偿我因为税没抵扣而多掏的钱,还有利息损失。诉讼费、保全费和担保费这些费用也得他给包了。证据我也都备齐了,有合同原件、银行流水、签收单,还有几次我催他开的时候发的催告函以及EMS的快递单子。 这场官司啊,打在2026年02月的时候就开始了。我是按日期顺序把事情都写下来了,重点突出了“我催他开他不开”的那个节点。法律上我也找好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和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都能证明他违约了。最后我就直接把起诉状送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