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创新涉外审判机制 以司法护航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当前,山东正处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时期。

黄海、渤海沿岸的开放活力不断迸发,国际经贸往来日益频繁,涉外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特点。

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司法手段为对外开放保驾护航,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课题。

山东法院敏锐把握时代需求,立足全省开放发展实际,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

近日出台的《关于以涉外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的若干措施》,集中体现了这一战略部署,二十条创新举措涵盖审判机制、解纷方式、国际合作等多个维度,为对外开放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支撑。

专业化审判成为破解涉外纠纷的关键钥匙。

2024年2月,青岛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成立,成为山东省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地方性国际商事法庭。

该法庭聚焦跨境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纠纷,创建了"法安天下商"审判品牌和"尚合"调解品牌,引入北京融商、深圳蓝海等专业国际商事解纷机构,共享全球1000余名调解员资源。

自设立以来,法庭已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纠纷616件,标的额达145亿元,成功化解涉外商事纠纷211件,调撤率达45%。

一起哈萨克斯坦企业与青岛物流公司的货物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这一机制的优势。

当原告哈萨克斯坦企业因货物被留置而起诉时,国际商事法庭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创新性地提出"继续运输加费用支付"的一揽子调解方案。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当日恢复运输,实现了"调解即履行",并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专业化的审判机制能够有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查明难、司法文书送达难长期困扰涉外审判工作。

山东法院多措并举精准破解这一难题。

在法律查明方面,积极借助中外法律专家和专业机构力量,探索建立了域外法查明协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对外国法律的认知和适用能力。

在司法文书送达领域,严格履行《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国际司法协助义务,持续优化归口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数据显示,山东法院年均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500余件,协助外国送达文书所用平均时长少于50天,充分展现了国际司法合作中的"中国效率"。

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

山东法院年均受理自贸区案件逾1.2万件,当事人分布于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为适应自贸区建设需要,各地法院因地制宜推进制度创新。

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试点创新银行独立保函置换财产保全工作机制,助力企业将信用资源转化为现实红利;青岛中院"1+2+3+N"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机制入选推进上合示范区建设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烟台开发区法院设立自贸区人民法庭,实现涉自贸区案件的专案专审。

这些创新举措充分体现了司法服务对外开放的主动担当。

海洋强省建设是山东发展的战略重点。

山东全省法院每年受理海事海商案件2000余件,涉及300余家全球知名航运、贸易、金融企业,遍及80余个国家和地区。

山东法院坚持破立并举,以发展眼光和创新思维跟进服务海洋强省建设。

在一起涉及利比里亚籍"狮子"轮的案件中,青岛海事法院充分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当船东不履行借款合同、银行申请扣押拍卖船舶后,船上21名乌克兰籍和菲律宾籍船员陷入困境。

法院一边说服银行指定临时管理人提供补给、先行垫付工资,一边与外交部门、相关国家大使馆、国际劳工组织、边检、海事部门积极沟通协调。

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外籍船员平安回国。

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司法在维护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中的重要作用。

山东法院还建立了"海员司法救助资金池"等创新机制,为涉海纠纷的妥善解决提供了制度保障。

这些举措既维护了海事各方的合法权益,也为海洋强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外开放越是向制度型、深层次迈进,越需要法治以稳定预期、凝聚共识、降低风险。

山东法院以涉外审判与海事司法的系统化改革回应开放之问,既着眼当下解决“查明难、送达难、执行难”等堵点,也面向未来构建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纠纷解决体系。

以更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发展大局,才能让开放之路走得更稳、更远,也让“以法治护航合作共赢”的理念在更广阔海域与更大市场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