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持续显现。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1月28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指引下,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工作由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深化,水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健康水平出现关键性好转,标志性指标连续向好。
问题——曾经的高强度开发与累积污染压力突出。
长江流域横贯东西、覆盖人口与产业密集区域,历史上沿江化工、矿冶、航运及城镇生活排放等叠加,导致部分河湖富营养化风险上升、支流水质波动、局部岸线破坏等问题长期存在。
水生态退化不仅影响饮用水安全与防洪调蓄能力,也制约流域高质量发展。
原因——系统治理与制度约束共同发力。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转折性变化”的背后,是发展理念的深刻转变与治理体系的持续完善。
一方面,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施更严格准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减少新增污染负荷;另一方面,围绕水污染防治、岸线保护修复、排污口排查整治、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等关键环节持续攻坚,推动污染治理由末端处置向源头减量与过程管控延伸。
同时,流域协同机制不断健全,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更趋常态化,监测评估与执法监管力度加大,为长期稳定改善提供制度保障。
影响——水质显著改善与水生态恢复呈现协同效应。
发布会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上升至96.5%,提升近30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水质已连续6年稳定达到Ⅱ类,反映出干流治理从“阶段性好转”转向“稳定达标”。
在关键污染因子方面,流域总磷与氨氮浓度改善幅度显著,改善成效在国际大河治理对比中具有可比优势。
这些变化意味着水体富营养化风险总体下降,水环境承载能力提升,为沿江城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航运与渔业资源修复、生态服务功能恢复提供了更坚实基础。
对策——以更高标准巩固成果、以更系统手段防反弹。
当前长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但流域面广量大、气候水文条件多变,部分区域仍可能面临污染反弹与生态扰动的风险。
下一步,应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三方面工作:其一,继续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善城镇污水管网与处理设施,压减面源污染输入;其二,聚焦生态系统整体性,加强湿地、岸线和重要栖息地保护修复,提升河湖连通性与自净能力;其三,强化流域一体化治理与数字化监测预警,形成“发现问题—溯源治理—评估问效”的闭环管理,提升治理的连续性与精细化水平。
前景——从“水质改善”迈向“生态系统健康”的更高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水生态恢复已出现积极信号。
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44种,比禁渔前增加36种,长江干流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持续提升。
这表明禁渔等措施对修复生物多样性、改善栖息环境正在释放长期效应。
面向未来,随着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跨区域协同治理进一步强化、生态补偿与市场化机制不断完善,长江经济带有望在守住生态底线的基础上,探索“以生态优先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可复制经验,推动流域治理从“治污”向“治生态、促发展”协同跃升。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的转折性变化,充分证明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实现有机统一的。
从水质优良比例的大幅提升到土著鱼类种数的增加,从污染物浓度的显著下降到水生生物完整性的持续提升,这一系列数据背后反映的是我国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生态环境的改善不仅关系到流域内11个省市的可持续发展,更关系到全国生态安全格局的完善。
在新发展阶段,长江经济带应继续深化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融合,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树立更好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