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李鑫该不该拿到13816元赔偿?

安徽的李鑫最近因为打假而陷入了困境。他在网上发现有人以每箱628元的价格销售假剑南春,李鑫先是买了一箱,几天后又追加了两箱,总共凑齐了三箱假酒。于是,他把商家告上法庭,索赔13816元。然而,法院却判他只赔一瓶酒的钱。 李鑫一脸懵圈地说,自己打假还打错了吗?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解释是,李鑫被认定为“职业打假人”。最近一年内,李鑫在全国各地打了近60起买卖合同纠纷官司。法官认为李鑫的行为并非正常消费,而是把打假当成生意来做。 因此,法院没有支持他的十倍赔偿请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退一赔十。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法律保护的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消费者。李鑫一次性购买三箱假酒,明显超出了正常生活消费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对于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索赔请求不予支持。所以法院最终判决商家赔偿李鑫一瓶酒的十倍金额即1040元,并且退还剩下的酒款。而李鑫要求的13816元则被驳回。 这个判决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人拍手叫好,认为早该治治这帮职业打假人了;也有人替他抱不平,觉得打假没错。但无论如何,售假行为确实需要严厉打击。李鑫们通过钻法律空子来获取利润,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投机行为。 这个案件给我们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我们鼓励全民监督揭露假冒伪劣产品,但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恶意索赔和权利滥用。正义必须在法律框架内实现。 最后要问一句:你觉得李鑫该不该拿到13816元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