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把汽车维修欺诈的这起案子给了结了,涉事4S店因为轮胎换得不规矩,最后被判“退一赔三”。事情发生在2020年,陈先生开车出了事,去北京一家4S店修车,总共修了47项东西,花了五万二。里头有个换左后轮胎的活儿,单收钱1127元。陈先生当时看对方是品牌店,觉得专业没多核实,直接把车开走了。结果拖到2025年年检时才被交警拦住说车不安全,因为后轴两边的花纹不一样。陈先生翻出旧账一看,这问题果然是出在2020年那次修车。 他去找4S店交涉,想要换回原厂轮胎并保证花纹一致,可对方根本不理。4S店辩解说当时没货了,已经口头告诉过陈先生并且他也同意换非原厂件了,结算单上写着“非原厂件”,消费者签字就算认了。陈先生坚持说对方从没提过非原厂轮胎会导致花纹不一样这回事,他签字只是笼统认可整个单子,不是专门认那个轮胎项目。 双方谈不拢,陈先生就告到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朝阳区法院仔细看了这三份结算单,发现前两份都写着“原厂件”,就最后一份写着“非原厂件”。法官说这么长的单子里几十项维修项目都罗列出来了,对于那种关键的安全部件要是变了,商家必须特别提醒才行。可这张单子上关于轮胎类型的变更根本没有明显标识或者特别说明,根本没法让普通顾客注意到。4S店虽然说口头说了非原厂这事,但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把“非原厂”以及可能会有花纹不一致的风险清清楚楚、全方面地跟陈先生讲过。 法官觉得4S店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应该清楚轮胎规格和花纹不一样会带来的行车危险和年检问题。他们不光得说这是“非原厂”,还得把后续可能引起的麻烦都告诉顾客才行。法院还援引了国家的那个标准《GB7258》(GB7258-2017),上面写着同一轴上的轮胎规格和花纹得一样。这个标准关乎行车安全,是所有商家都得遵守的规矩。4S店既然知道有这个强制性规定,还没把换好的轮胎跟原来右边的花纹搞一致,也没把这种不符合的情况和危险告诉顾客,这就是隐瞒了重要信息。 这么一来就导致陈先生误以为车子已经修好能上路了就付钱了,其实他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被剥夺了。所以法院认定这就是消费欺诈。最终判决让4S店把1127元的轮胎款退给陈先生,还得再赔三倍损失也就是3381元。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虽然这件事涉及的钱不多,但它告诉咱们个理儿:汽车维修店特别是4S店不能仗着自己专业就不履行如实告诉顾客和合规干活的义务。特别是在修那些关系到车子安全性能的关键部件时,商家必须把话说清楚、道明白、没得挑刺才行。这判决也再次说明了国家定的标准在民事纠纷里也是法律依据。 这次事件给咱们消费者提了个醒:以后去做那些花大钱或者涉及安全的维修时,回来以后得检查检查单据是不是对得上号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