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过程中,如何在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之间找到平衡,成为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课题。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管局以制度创新作答,探索出一条具有借鉴意义的实践路径。传统监管中存在重处罚、轻引导的倾向——企业合规成本偏高——整改内生动力不足。益阳市市场监管局调研发现,约78%的企业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轻微违规,其中超过60%源于对法规理解不到位。“以罚代管”的单一方式不仅增加企业负担,也难以从源头减少问题发生。基于此,益阳市推出“执法观察期”制度,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从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预防,从刚性执法转向柔性指导,从单一监管转向协同治理。制度明确,对非主观恶意、首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设置整改观察期;企业在观察期内完成整改的,可依法获得从轻或免罚处理。制度运行成效逐步显现。以龙果饮料公司为例,该企业在电商宣传中存在表述不规范情形,经指导整改后免于处罚,既维护了市场秩序,也避免了企业商誉受损。凯特密欧服饰公司则在整改期内规范产品标识,化解了标签问题可能引发的经营风险。数据显示,制度实施后企业主动合规率提升42%,重复违法率下降65%。为确保制度落地见效,益阳市同步完善三项配套机制:一是制定负面清单,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等7类情形不适用;二是建立“双随机”评估体系,减少自由裁量空间,防止权力滥用;三是开发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整改过程全程可追溯。2023年,该市仍查处食品药品等领域重大案件37起,表明柔性执法并未降低监管力度。中国人民大学法治研究所专家认为,益阳实践反映了现代监管理念的变化:把行政执法从末端处置延伸到全过程服务,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为市场主体留出调整空间。这个模式对中小微企业占比较高的地区具有现实参考价值。
益阳市的创新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与维护市场秩序并不矛盾。将执法重心从“事后罚”转向“事中导、事后帮”,既能推动企业自觉守法、规范经营,也能在坚守监管底线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经营成本,让监管更有温度。“容错促纠错”的思路,说明了现代治理的取向——在法治框架内,以更精准、更可操作的方式实现执法目的。随着制度持续完善并逐步推广,有望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化建设提供更多可复制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