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婚后注册百万抖音账号,法院判决给力

2018年结婚的段某与艾某,2024年在湘阴县人民法院打起了离婚官司,这场婚姻里有个大家伙儿都看着的账:段某运营的那个粉丝过百万的抖音账号。法院这回的判决很给力,不仅定了网络账号是合法财产,还专门给财产分割立了个新规矩。原来段某是以个人名义注册账号的,可他在里面投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去运作,换来的收益也都用来给家里花了。因为双方都不想再维持关系了,这就把焦点集中到了那个账号该给谁身上。 原告方坚持说账号是私人的,被告方却觉得这是两口子一起干出来的活儿。为了弄清这东西到底值多少钱,法院找了第三方评估机构来定调子。机构从粉丝多少、内容质量、赚钱能力这些方面细细查了一番,还去看看市场上别人的交易价是多少,最后算出这玩意儿值一百多万。湘阴县人民法院翻了翻法律条文,发现《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里说了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既然段某在结婚后注册并运营这个账号赚了钱,那就得把它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看待。 至于怎么分钱才算合理?法官看了看运营和人的紧密联系程度、还得考虑能不能一直做下去这些事儿。最后决定账号归实际干活的段某所有,但他得给艾某一半评估出来的钱——50%的补偿款。这就叫归属一方拿大头、再给钱了事的办法。 专家说了这事儿有三个大作用:第一是把这种能赚钱的账号都划入《民法典》管的地盘;第二是认定夫妻一起弄的号赚的钱属于两口子共有;第三是摸索出了一种新路子——把账号判给一方、再赔一半钱来化解矛盾。 据统计现在各地法院都在接这种纠纷呢,各地处理起来标准不太一样。这次湖南法院做的这道题给出了个好答案。数字时代嘛,怎么保护这种网上的东西、又该怎么分才公平?这成了离婚案子里躲不开的坎儿。这次判决不光解决了夫妻俩的事,还告诉大家法律也得跟着时代变。 随着越来越多这样的案子被处理完了我国的相关制度也会变得更完善一些,既能让数字经济好好发展又能保护大家的财产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