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三角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再获突破。
1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批复文件,正式授予台州市“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这一决定标志着该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规范化、体系化新阶段。
作为此次申报的核心支撑,台州现存文化遗产呈现出三大特征:一是历史脉络完整,从宋代商贸遗存到明代海防体系,完整记录了中国东南沿海开发史;二是空间分布立体,以黄岩老城“三十六街七十二巷”为代表的城市肌理与海门卫城军事遗址形成城乡呼应;三是文化内涵多元,既包含大陈岛垦荒精神等红色文化,也保留着15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
文物保护专家指出,当前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面临两大挑战:城市更新中的开发冲动与保护资金短缺。
对此,省政府在批复中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建立由建设厅、文物局等多部门联动的监督机制。
台州市文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启动保护规划修编工作,重点对司厅巷东禅巷等历史街区实施“微改造”,避免大拆大建。
从全省发展格局看,此次授牌具有示范意义。
浙江自2012年实施“文化强省”战略以来,已形成杭州、绍兴等8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引领,12座省级名城为支撑的保护体系。
台州的加入,不仅填补了浙东南沿海文化名城空白,更通过串联天台山、临海古城等文旅资源,有望打造出一条山海联动的文化走廊。
据规划,台州将投资3.6亿元用于未来三年的文物修缮工程,重点修复288米长的海门卫城遗址。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建议,可借鉴苏州平江路“活态保护”经验,在保留明清商铺格局的同时,引入非遗工坊等新业态,实现文化传承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台州获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准,既是对其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确认,也是对其文化保护工作的鞭策。
在新的发展阶段,台州需要在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中找到新的道路,让古老的文化遗产在当代焕发新的生机,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