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电视台《小新说事》在2月26日报道了一起令人揪心的事件:翁女士在一家游泳健身中心洗澡时,意外遭遇男外卖员闯入,双方因为赔偿方案未能达成一致,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翁女士当时正在更衣,身上和手上什么都没有,“我感觉好像后面有人”,一转头看到了外卖员正盯着自己看。“正常人两三秒就会转身走”,但这个外卖员却一直看着翁女士,“把前面也看光了还没走”。据她估计,整个女更衣室只有她一个人时,外卖员大概看了20秒才离开。事后翁女士情绪崩溃,“现在还得了急性应激障碍”,天天做噩梦,肚子疼头疼。 陈朱光律师给了这次事件一个法律解读,“女更衣室是没有设置门的”,从设施上来说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也没有相应的人员值守”,导致别人能直接进去。“从法律层面而言”,健身房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同样包含对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翁女士选择谅解外卖员并接受300元赔偿是她的个人权利,“并不影响她向健身房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 FM93交通之声的报道显示,翁女士报了警后警察问她要不要协商赔偿,“想着送外卖也挺可怜的”,她当时就说让外卖员赔300元好了。不过翁女士觉得健身房也有责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针对这次事件,“涉事健身中心给出的赔偿方案为全额退还翁女士1200元的半年健身卡费用”,“再额外支付300元补偿”。但这个方案遭到了翁女士的明确拒绝。 陈朱光律师表示,“对健身房来说存在管理疏漏”,“既没有设置门也没有人值守”,这种情况下导致陌生人可以进入女更衣室。“我们认为从设施上来说是存在缺陷不合理的”,“另外也没有相应的人员值守”。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朱光指出,“作为公共性服务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任先相关负责人任先生认为,“此次事件的主要责任在于外卖员”。“我们其实也很冤”,“他是从消防门钻进来的”,“消防门又不能上锁”,“他非得要从后门上去”。针对女更衣室无人值守的问题,“任先生解释道”:“我们泳池是1月15号就已经关闭掉了”,“那边也就没有人看守了”,“而且灯也都是关着的”。 任先任先生还表示,“翁女士此前已与外卖员达成调解”,“这让健身房陷入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