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赣榆区有个基层干部,把管理服务对象借钱68 万元的事儿给捅出来了,现在这人已停

最近,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有个基层干部,把管理服务对象借钱68万元的事儿给捅出来了,现在这人已经停职接受调查。事情是1月13日曝出的,有人说这个基层干部叫庄某,是赣榆区沙河镇国土所的所长。 话说有个叫谌先生的人反映,在2025年9月,他因为要办理房屋土地性质证明的事儿,找到了赣榆区沙河镇国土所所长庄某某。这庄某某当时就跟他说借68万元周转一下,说是短期的。可是现在都没还钱,事情也没办成。 谌先生说,庄某某本人倒是承认借钱这事儿,但他解释这是“普通”民间借贷,跟办理证明没啥关系。他还说已经还了5万元,正在想办法年前把剩下的钱还清。 这个消息传出来后,赣榆区很快做出反应。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把沙河镇国土所所长庄某某给停职了,并且表示会根据后续调查结果严肃处理。这表明了当地对公职人员作风问题的重视和零容忍态度。 不过仔细琢磨一下这个所谓的“普通借款”,放到庄某某那个职位背景下就有点让人不信服了。首先大额借贷发生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时间又跟办理证明的时间对上了,很难说是巧合。公职人员特别是那些管审批的干部,跟管理对象的经济往来可不能简单看成私人财务关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里也明确说过领导干部不能违规借贷、占用别人财物。 再说这事儿也反映了基层监督的问题。国土所所长虽然职位不高,但直接管群众切身利益,比如土地、规划这些事。如果他们滥用职权谋私利,损害的是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谌先生的遭遇也说明有的群众在办事时还有“找熟人”的习惯。 还有就是借款数额这么大,一个基层干部怎么就需要借这么多钱呢?他的经济状况合不合理?借了这么多钱干什么去了?这些都得查清楚。调查得穿透表面看看背后有没有权钱交易。 另外办理土地性质证明本身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也很重要。这件事是不是他职权范围内的业务?办理过程有没有违规操作?弄清这些问题能判断借钱是不是办事的“代价”。 现在调查组已经介入了,接下来得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查清楚所有事实真相。调查的重点是:借钱的原因过程、双方有没有约定、钱的来源去向、办理证明本身是否合规等。 庄某某被停职只是处理的开始而不是结束。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得往基层推进去。不管职位多高,权力都是人民给的,得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谋私利。 希望当地调查组能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彻查此事并及时公布结果给公众一个交代。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