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盗窃女友首饰获刑一年

湖南衡阳发生了一个同居男盗窃女友首饰的案子,男子杨某因此被判盗窃罪。事情的起因是屈某与杨某曾经是情侣关系,两人还住在屈某的家里。杨某因为手头紧,没有找正经办法解决问题,就把手伸向了最亲近的人。趁着屈某没注意,杨某两次撬开锁头,把屈某首饰盒里的黄金项链、手链、手镯等首饰都给偷了。杨某把这些偷来的东西卖了,换了2.2万多块钱给自己花。直到屈某发现家里少了东西报案了,杨某的盗窃行为才被发现。法庭审理的时候,杨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还表示很后悔。经过鉴定,这些被偷的首饰总价值3.5万多元。被害人屈某给司法机关写了书面谅解书,还说不要求杨某赔钱了。这让这个案子变得有点复杂。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就是为了非法占有别人的东西,用秘密手段拿走财物数额很大,构成了盗窃罪。法院判决时说同居关系不会让双方的财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一方没经过对方同意就拿走财物和普通盗窃没什么两样。杨某到案后认罪态度好也得到了被害人谅解这些情况都能从轻处理但这不能改变他犯罪的性质。最终法院给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这个案子虽然金额不算特别大但意义很大它告诉大家感情和法律是两码事财产权不会因为是情侣就没了还有解决问题要找正经办法不能利用亲密关系搞违法犯罪。这个判决保护了被害人也教育了大家要遵守法律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