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把“实质化解”当成考核的硬性指标

梅州中院这次在广东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三年行动中再次拿下“三连优”,从2023年到2025年都保持了全省领先。之所以能连续三年拿下这个大奖,不光是数据漂亮,更是梅州法院这几年把司法为民落实到了实处。面对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梅州法院不再只是走走过场,而是真的想要把“案结事了”。他们把“实质化解”当成了考核的硬性指标,法官们甚至愿意花更多时间去调解。比如那个钟某的工伤认定案子,法官没直接判,而是拉着广东福建两省的人社部门反复协调,最后让钟某拿到了认定结果,当事人还送了锦旗。为了提升调解能力,梅州中院还搞出了一套34条举措,把办案和考核绑在一起。他们在庭前、庭中、庭后都给当事人做工作,再加上示范判决和类案调解这一招,把93.1%的纠纷都在一审里给解决了。 为了减少法院的办案压力,梅州法院也不再光靠自己单打独斗了。他们主动融入了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比如联合人社、住建等25个部门建立起诉调对接机制,特别是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融入综治中心建设的十条措施》。这一招特别管用,梅县法院驻综治中心的速裁法庭办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只用了20分钟就调解好了。现在超过50%的纠纷都能在诉前通过综治中心解决,超过90%的行政争议也能在复议阶段化解掉。 除了这些实打实的举措,梅州法院对案子的监管也特别严。他们不搞那种就案论案的机械办案,而是搞“穿透式”监管。比如有个包工头拖欠109名工人384万工资的案子,包工头不是直接利害关系人按常规可能很难处理。但法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背后是百来个家庭的生计问题。法院赶紧暂停分配程序核实情况,并开辟绿色通道让工人去确权。最终这笔钱在两个月内全部发了下去。针对房地产、劳动争议这些涉众型纠纷,梅州中院还出台了好几种机制要求法官要盯着深层的矛盾隐患不放。 这份“三连优”的荣誉背后是梅州法院这几年的努力和探索。无论是追求每个案子都要“实质化解”,还是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搞“多元共治”,甚至是把监管延伸到每个环节的“穿透式”管理,都体现了司法理念的深刻变化。他们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离不开“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党委领导下的协同治理。这份努力也为基层司法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好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