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那会儿,吴某(后来死了)在平湖市乍浦镇先开了个投资公司,又开了个面馆,表面看着像正经生意,实际上是在放高利贷。他定的利息挺狠,月息10%,要是还不上钱逾期了,利息就翻倍算。为了快点招人扩充人马,他给吴某棒、陈某某、白某某、郭某某这些人开出“底薪加提成”的条件,再把另案处理的吴某勇、杨某某也拉进了团伙。这样一来,这帮人就成了以吴某为首的黑势力集团,吴某棒和陈某某是骨干,其他人就是跑腿打杂的小弟。 这一大家子分工特别细:有人专门负责放高利贷,还有人专门去讨账。大伙儿的工资、福利、吃喝住行,全都由这个所谓的“公司”来报销。短短几年时间,他们靠着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硬是把乍浦镇的民间借贷市场搅得乌烟瘴气。法院查出来的这些罪名一环扣一环,每一次去讨债都像是在打组合拳。 为了逼人还钱,他们把借款人押到偏僻的出租屋,轮流看着人、给人灌酒、拍裸照,有些被害人被关了二十四个小时以上。他们还拿“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当借口,用威胁、恐吓、曝光隐私这些手段要钱,数额都到了很大的地步。到了晚上就砸人家门、喷漆骂人、堵锁眼,把那种看不出来伤的“软暴力”直接升级成了硬碰硬的硬暴力。 陈某某还指挥手下堵住人家经营的地方,扬言不还钱就砸店。逼着借款人以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门店。 更过分的是,他们有时候还拿着家伙未经允许闯进别人家住宅里去。在屋里停留、骂脏话、砸东西。有的被害人回来发现家门被反锁了,钥匙孔也被胶水堵死了。法院觉得这种“软暴力”虽然没让人受轻伤,但足够让正常人受不了了,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 到了12月31日这一天,海盐法院对这四个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因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还有非法侵入住宅这好几个罪名加起来判刑。吴某棒和陈某某各判了九年有期徒刑,还被罚了4万元。白某某判了四年六个月,郭某某判了三年三个月。随着法槌落下的那一刻,这场持续了好几年的“高利贷加暴力讨债”游戏算是彻底结束了。 这九年的刑期不光是对这四个人的惩罚,也是给外界一个信号:不管用哪种方式去讨债或者放贷,如果手段里带着暴力或者“软暴力”,最后肯定会被法律收拾掉。高利贷本来是条灰色产业链子,沾上了暴力就会变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了。对于借款人来说,拒绝那种“砍头息”的高利贷、离那些地下钱庄远一点才是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最好办法;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想让那些想靠作恶来保护自己利益的团伙不敢再来招惹事非,就得把他们的根彻底拔掉、把他们的钱都断掉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