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执行难”仍是司法公信的关键堵点之一。
生效裁判能否兑现,直接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也影响市场交易预期与社会诚信环境。
近年来,一些被执行人通过转移隐匿财产、提出不当异议、拖延协商等方式逃避履行,个别主体甚至“有能力而不履行”,造成案件长期悬而不决,增大当事人维权成本,削弱裁判权威与社会规则意识。
原因——拒执逃执之所以屡见不鲜,既有利益驱动,也有治理链条断点。
一方面,部分企业或个人在经营压力、资金周转等因素叠加下,选择以拖延换时间、以程序对抗换空间,试图降低履行成本;另一方面,财产形态日趋多样、跨区域经营普遍,单一部门的信息掌握与调查手段有限,容易出现“查不全、控不住、追不回”的情况。
此外,少数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认识不足,或存有“拖一拖就过去”的侥幸心理,导致自动履行意愿不足。
影响——破解“执行难”,既是保障民生的现实需要,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执行兑现程度越高,市场主体对合同履约和司法救济的预期越稳定,守信成本越低、失信代价越高,社会交易效率就越能提升。
反之,拒执逃执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容易引发连锁反应:企业账款拖欠与工程款纠纷加剧,劳动报酬、民生救助等领域矛盾上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受到冲击。
对策——广西法院以机制创新强化“内外联动”,推动从个案攻坚向系统治理延伸。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大会报告中介绍,2025年以来全区法院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执行质效,已执结案件31.0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301.68亿元。
同时,综合运用财产保全、判后督促等措施,推动提高民事裁判自动履行率,并对小标的案件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执结5万元以下案件15.59万件、到位金额10.23亿元,通过“快办快结”回应群众关切。
在跨部门协同方面,广西法院联合公安、检察机关开展打击拒不执行犯罪专项行动,推动形成依法惩治与促履并重的工作格局。
以贵港市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例,生效判决确定应支付工程款及利息3000万余元后,涉案企业以多种理由提出执行异议并拖延履行。
执行初期法院依法冻结企业银行存款,企业以资金属于工程专项资金为由申请解冻并承诺协商清偿。
为保障项目推进,法院依法审查后解冻相关款项,但企业未兑现承诺,出现“有履行能力却长期拒不执行”的情形。
针对该类“边经营边拒执”的对抗性执行,贵港法院在当地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联动公安等部门开展跨区域财产核查,赴外地调查核实涉案企业财产状况,并对企业负责人开展跨区域约谈,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结合证据事实与企业发展利害,推动其作出实质性履行。
最终,企业主动履行2500万余元,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并全部兑现。
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做法形成了“警示—督促—履行”的闭环,有助于把执行压力转化为履行动力,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参考的处置路径。
前景——从“专项行动”走向“常态机制”,将成为下一阶段发力重点。
广西法院表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沟通协作,健全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公诉与自诉并重的治理格局,持续提升拒执犯罪打击的精准性、协同性和震慑力。
同时,通过完善执行衔接机制、优化财产查控手段、强化释法明理与信用惩戒联动,推动更多纠纷在判后主动履行、在执行前端化解,从源头降低进入执行程序的存量压力。
执行工作是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环节。
广西法院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思维,才能有效破除执行壁垒。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上,持续创新执行机制、凝聚治理合力,必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