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葛亮”商标,诸葛亮后人也得给点面子?

最近,广东东莞出了个事儿,200家企业居然都拿“猪葛亮”这几个字当商标注册了。好家伙,这就好比《三国演义》里的剧情来了个现代版的续集。 说真的,“周瑜”这哥们到底怎么想的,他竟然把自己开的公司命名为“猪葛亮公司”,还搞了个“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虽然“诸”和“猪”是谐音梗,“周瑜”和“诸葛亮”在历史上关系也很密切,但这么做是不是真的有损“丞相”的名声呢?有网友还说了,利用谐音搞恶意营销,肯定伤了敬仰诸葛亮的人的心。 我就琢磨着,这些人到底是为了图个啥?难道就是为了蹭热度、赚快钱?其实“猪葛亮”这名字本身也挺好理解的,反正产品里还有猪肉呢,能加深记忆倒也挺实在。不过嘛,看在诸葛亮后代的面子上,我们是不是也得给点面子? 我发现啊,诸葛亮的后人也没打算把事情闹大,他们觉得只要这些商标没违法就行。如果实在太过分,人家也会依法维权。这态度就挺让人服气的。 法律上其实也没明确说历史名人的名字能不能拿来做商标或者公司名。但关键还是得看有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要是只为了害人家名声搞这些谐音梗肯定不行。 最高人民法院也给过意见,判断一个标志好不好得看普通人怎么想。如果只是伤了某些人的心就不能认定它有“不良影响”。所以呢,像这种问题很难一刀切地解决。 按照诸葛亮后人的意思,他们想让这些商标无效化。商标法倒是给了他们申请宣告无效的权利。要是评审委员会不同意或者有争议呢?那还得靠打官司去解决。 其实说到底啊,大家都觉得有些商标的做法是有点不太地道。但凡事还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 最后还得提一嘴那写文章的人叫柯锦雄(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