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系统加力整治涉企执法乱象 一年纠正55起冤错案件保障市场主体权益

党中央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推进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上,人民法院严格区分法律界限,防止刑事执法权的滥用。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介绍,法院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人民法院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司法机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刑事手段被不当用于经济纠纷的坚定态度。 在规范行政执法上,人民法院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制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法院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这些纠正措施直接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了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司法机关还通过典型案例示范作用,推动执法理念的转变。2025年5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当地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补偿案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判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这个判决充分反映了司法机关对民营经济的保护,促推政府部门守信践诺,确保企业权益依法受到保护。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关于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涉企行政强制诸上的典型案例,示范推动各级法院加强执法监督。 在执行工作中,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方式,平衡债权人权益保护与企业生存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表示,对于有发展前景、暂时陷入困境的被执行企业,不是简单地"一封了之""一拍了之",而是优先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允许被执行企业在法院监督下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厂房、设备进行生产,保障其"造血"功能。这一做法体现了"文明执行"理念,为企业脱困再生、重返市场创造了条件。江苏高院等地全面推广电子封条等物联网设备,创新执行监管、执行管理人等措施,适用"活查封""活扣押""活冻结"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这些举措反映了司法理念的深刻转变。过去,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对执行工作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如何更快更多地执行到位。如今,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理念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加快,当事人和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期待已不仅是"高效兑现",更要求"规范文明",力求在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法治保障;纠正冤错案件、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执行方式,既维护了司法公正,也提振了市场信心。只有坚持依法办事,以规范程序增强公信力,才能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