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摄影爱好者在铁路禁飞区非法操控无人机被罚 警方提醒勿危害行车安全

问题现状:8月下旬,柳州铁路公安处民警在线路巡查时发现,衡柳铁路K156+300米处山坡有人操控无人机升空拍摄。现场核查显示,涉事女子韦某操控的无人机距铁路线仅100米,飞行高度120米,所在区段动车组通行密集。这也是该派出所本月查处的第3起类似案件,反映部分摄影爱好者对航空管制等涉及的规定了解不足。 违规原因:调查显示,韦某使用的无人机未在民航系统实名登记,飞行前也未向空管部门申请批准。其行为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23条及《广西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35条。铁路警方表示,当事人既存在法律意识不足,也抱有侥幸心理,误以为短时间拍摄不会影响列车运行。 安全隐患:技术检测证实,该无人机信号频段与铁路GSM-R通信系统存在交叉干扰风险。柳州电务段工程师介绍,即便没有发生碰撞,无人机产生的电磁干扰也可能导致列车信号接收异常。数据显示,2022年全路共发生27起无人机侵入引发的列车降速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超过百万元。 执法处置:柳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4条,对韦某合并执行警告并处100元罚款,同时扣押无人机设备。警方提示,如造成严重后果,当事人将面临最高10日拘留或5万元罚款。铁路部门同步将违法信息录入民航无人机管控系统,推动形成联合惩戒。 管理升级:南宁铁路公安局透露,正试点“铁路低空防御系统”,已在衡柳铁路安装12处雷达监测点。系统可实时识别半径3公里内的飞行器,并自动触发干扰反制措施。同时,铁路部门正联合地方通航管理部门搭建“报备-审批-监管”全流程管理平台,预计年底前实现广西境内高铁线路全覆盖。

铁路安全关系公众出行,任何看似“只是拍个镜头”的行为,一旦越过安全边界,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对违规飞行依法处罚,是对不当行为的纠正,也是对公共安全底线的守护。面对日益活跃的低空活动,只有把守法合规作为共同准则,把风险防范前置,才能让兴趣与发展在安全前提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