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拉回到1950年,新中国推出首部《婚姻法》,把旧制度彻底破除,给妇女松了绑,还在1953年通过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把“她”和“他”放到了同一起跑线上。1980年的法律又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再次强调了平等,不仅保护老人,还对买卖婚姻和家暴说不。到了2001年,立法者扩大了男方离婚的限制,设立了损害赔偿制度,把爱升级成了实实在在的救济。到了2020年编纂《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时,大家更是把“家事”当成了国家大事来办。 婚后所得共同制把夫妻的合力看得清清楚楚,不管收入高低,都要共同享有劳动所得和收益,这既照顾了大家的传统心理,也没忽视女性收入普遍偏低的事实。个人特有财产把工资奖金等界定清楚,谁主张谁举证,避免了离婚时的扯皮。管理处分权还规定大额财物必须双方商量同意,防止一方偷偷卖房借钱让对方背债。 日常家事代理就是指买菜交物业费这些事只要金额合理就不用另一方签字也生效。法律条文也明确了“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让债权人少了很多麻烦。 共同债务认定也有了三步法:共同签字的当然是共同债务;为了过日子的推定为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的除非能证明是共同使用或经营才算是。对于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况,法官也能灵活处理,出轨、伪造债务等都能算进去赔偿范围。 离婚救济方面,财产分割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家务劳动补偿不再需要分别财产制的前提了,付出多的一方可以单独要钱。经济帮助也能在住房、租金这些方面灵活解决生活困难者的问题。 从1950年到2020年,平等的原则一步步变成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制度群。未来还得继续完善法律条文让“平视”真正变成“平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