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老人房产赠与子女可通过法律途径争取

靳双权律师表示,在老人把房产赠与子女且未办理过户手续后便去世的情况下,受赠人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房产的归属。这意味着受赠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赠与合同的效力,并要求其他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履行过户义务。这个过程中,法律重点关注三个关键条件:赠与合同是否成立且有效、是否已经完成事实履行,以及其他继承人是否有权主张撤销赠与。要想打赢这场官司,受赠人必须能够证明赠与合同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例如,书面赠与协议、遗嘱式字据、公证文书或者微信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此外,老人签署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存在胁迫或欺诈情形。如果受赠人已经实际占有了房屋并长期居住,或者承担了物业水电费用和修缮房屋等工作,这些事实也可以强化赠与的真实性和不可撤销性。但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情况都能胜诉。比如赠与合同没有任何书面证据仅仅是口头承诺的话风险就会非常高;或者老人临终前短时间内突击赠与容易被质疑真实性;还有一种情况是受赠人未尽赡养义务却独占房产也会增加风险。因此靳律师建议采取更为稳妥的做法来确保房产归属没有争议。比如可以将赠与协议公证或者采用生前过户的方式彻底规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