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学院就民办园校占用场地及欠缴费用发声:依法维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邯郸学院近日就校园场地被占用问题向社会公开发声,揭示了一起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纠纷。根据学院声明,邯山区学苑幼儿园和邯山区学苑小学在未获得任何合作协议的情况下,长期无偿使用学院场地开展教学活动,同时拖欠对应的费用,造成学院经费困难。 问题的症结在于身份认定的混淆。据了解,邯山区学苑幼儿园在其微信公众号中自称为"邯郸学院附属幼儿园",两所民办机构的门牌号与邯郸学院相邻,这种地理位置的接近性和宣传中的关联表述,容易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产生误解,误认为两所学校与邯郸学院存在正式的办学合作关系。然而邯郸学院明确表示,学院从未与这两所民办机构签署过任何合作协议,对外宣称的合作关系缺乏任何合同和法律依据。 从资产管理角度看,这个事件反映出高校在校园资源使用监管上存在的漏洞。邯郸学院作为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其校园场地属于国有资产,应当得到严格保护。长期无偿占用不仅直接造成学院收入损失,而且由于拖欠水电暖等费用,深入加重了学院的经费负担,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运营。这种情况下,学院存在无法及时向供水供电供暖企业缴费的风险,最终可能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邯郸学院已采取积极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学院通过司法程序启动维权,相关案件目前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同时,学院已责成主管部门向学生家长告知潜在风险,包括民办学校占用场地缺乏法律依据可能面临被清退的风险,以及因费用拖欠导致的供水供电供暖中断风险。这一举措既是对学生家长的负责任态度,也是对问题严重性的客观说明。 需要指出,邯山区学苑幼儿园和邯山区学苑小学均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24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中被评定为合格。两所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均为袁明印,均隶属于邯郸市七色光教育集团。这表明问题并非源于办学资质不全,而是涉及场地使用权属和费用结算的具体纠纷。 从更深层面看,这一事件也反映出民办教育机构与公办高校之间在资源共享和合作模式上需要进一步规范。高校与民办学校的合作本应建立在明确的法律框架和合同基础之上,任何场地使用、资源共享都应当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无偿占用和费用拖欠的现象,既损害了公办高校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对民办学校的办学稳定性造成隐患。

这起持续多年的纠纷既考验公办院校的资产管理能力,也凸显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的必要性;如何在保障教育资源供给的同时维护法治原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随着案件审理推进,其判决可能为民办与公办教育机构的权责划分提供重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