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检察机关运用大数据揭穿网约车司机虚报停运损失 以技术手段筑牢司法公正防线

网约车交通事故纠纷中,司机主张停运损失本属合法权益。然而,近期在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机关的监督中发现,个别司机却通过虚构停运天数、伪造维修证明等手段,企图骗取超额赔偿,严重扰乱司法秩序。 问题的发现源于一次精准的数据碰撞。2025年3月,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依托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对辖区内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智能筛查。系统归集了上百份生效裁判文书,与数万条网约车平台订单数据进行比对,初步锁定76条可疑线索。该做法打破了传统监督中信息孤岛的局限,使隐蔽的虚假诉讼行为无所遁形。 办案检察官的深入分析揭示了虚假诉讼的具体表现。多名原告司机提交的车辆维修证明显示车辆处于维修期间,但同一时段内,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数据却清晰显示对应的车辆仍在正常接单运营。书面陈述与客观数据形成鲜明反差,这种矛盾直接指向虚报行为。经过继续人工审查,十余起案件存在较为明显的虚报嫌疑。通过调阅30余册卷宗并向交通运输部门及网约车平台核实,办案检察官确认这些案件中当事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虚报停运天数、意图获取超额赔偿的情形。 虚增停运损失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虽然虚报天数大多不长,但这类行为违背了诚信诉讼原则,涉嫌虚假诉讼,直接损害司法权威。它不仅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还会动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破坏诚信诉讼的社会基础。 针对这类问题的多发性和隐蔽性,中山市第二市区检察院主动与法院开展专题研讨,围绕"维修证明"与"运营数据"矛盾时的证据采信标准、平台电子数据的取证规范等实务问题凝聚共识。这种检法协作为类案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11月,该院向法院发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提出三项核心建议:加强对停运损失案件中"维修时间"与"实际运营情况"的比对审查;推广运用数据平台等技术手段进行辅助取证;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查处与警示力度,从源头规范诉讼行为。法院采纳了全部检察建议,复函表示将继续加强对相关案件证据的严格审查,强化证据审查机制,形成统一、准确、完善的证据审查标准,依法制裁不诚信诉讼行为。 这一监督实践充分说明了大数据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创新应用。当前,网约车等行业运营数据日益完善,为司法实践中查清事实提供了新的技术支持。通过"数据碰撞"实现"监督穿透",检察机关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虚假诉讼、统一裁判尺度,有效遏制利用信息不对称牟利的行为。

司法公正需要制度保障,也需要技术支撑。通过大数据核实停运损失,既维护了诚信诉讼原则,也展现了数字化治理在新业态纠纷中的作用。只有确保每项赔偿都有据可查,才能真正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