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母亲花7500元给儿子报了个川剧变脸班

就在3月8日这天,记者去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转了一圈,得到了个有趣的消息:一个叫小杨的孩子家长,因为退费问题跟机构闹上了法庭。事情是这样的,小杨妈妈续女士花了7500元给儿子报了个川剧变脸班。结果去学了才发现,那个机构压根没有办学资质,老师的水平也不太靠谱,续女士就不太满意。她想要把学费退回来,结果培训机构却拿出一张《收款收据》说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一经教学、概不退还”,钱绝对不退。这让续女士很气愤。 法院这次给出了个明确的说法:那个“一经教学、概不退还”的条款是无效的。主审法官指出,这种条款通常是机构为了省事预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根本没跟家长商量过。它剥夺了家长在服务质量不行时要求退款的权利,把风险全都推给了家长自己,这对大家来说太不公平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这种条款是不能成立的。 最后法院判了,合同解除了,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得把7500元的培训费退给小杨。虽然这次续女士拿回了自己的钱,但这次纠纷也给大家提了个醒:以后报班可得擦亮眼睛看看机构有没有资质,合同里的条款也得仔细看清楚,免得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