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妻子深夜将60万存款转走

这是一起发生在上海的离奇遗产纠纷案。起因是丈夫病危前,他的再婚妻子王某在深夜把60万元存款转走了。被继承人张某丙在2022年1月去世,就在他去世的前一天,王某操作了他的银行卡,把里面的钱转去给了自己的妹夫李某。这笔60多万元的转账举动,激怒了张某丙和前妻所生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他们觉得父亲病重,母亲突然转走这么大笔钱肯定是为了减少他们可继承的份额,于是兄妹俩把王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原告在法庭上控诉说,父亲去世前一天已经神志不清,母亲这时还转走巨款完全不合常理。这笔钱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父亲遗产的部分她无权擅自处分。被告王某辩称这是在归还李某之前购房的欠款。她解释说早在2017年李某想买她名下的房子,就从新疆带了大约55万元现金来上海交给她。因为自己不太会用卡就一直把钱放在家里,直到2018年才存进银行。后来因为丈夫病重没办成过户手续,所以在丈夫去世前把连本带息的钱还给了李某。李某也附和王某的说法,坚持这笔钱是他出借给姐姐家的借款。法院认定这笔60多万的存款是在王某和张某丙婚姻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从医院的记录来看,张某丙去世前两天入院时已经神志不清。在这种生命垂危、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妻子单方面转出大额夫妻共同财产很难说是基于丈夫的真实意愿。对于两被告提出的“购房款”解释,法院进行了严格审查发现漏洞百出。由于两被告的说法自相矛盾且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认可这笔钱是用来还购房款的说法。闵行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定王某在丈夫病危意识不清时处分大额财产侵害了子女的继承权。王某不服判决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明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去世要先把共同财产分一半给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在一方病重可能丧失意思能力时另一方单方大额处分财产会被严格审查如果超出必要开销且无法说明用途很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就侵害了张某甲和张某乙对这部分遗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