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行不能”的案子有了转机

榆树法院给了杨某一个大惊喜,让“执行不能”的案子有了转机,也让老百姓心里感受到了温暖。过去,这种案子总是很难办,既关系到公平正义,也直接影响老百姓的日子。最近,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就用一个例子,展示了他们在帮困难群众维权、推动实质正义上的新尝试。这案子的源头是好多年前的一起故意伤害。王某因为纠纷,把杨某的独子刘某给弄死了,被判了刑,还要赔钱。可是王某坐牢出来后,死活不拿钱出来。杨某年纪大了,儿子死了后过得很惨,只能靠点养老金度日,那笔赔偿款对他的晚年生活太重要了。今年,杨某找亲戚帮他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就想着把判决的钱拿回来。 法院一查发现,王某没什么钱。他的银行账户也因为长期不用被停了。法官又去走访了王某,原来这人服刑十五年后,跟社会脱节了,还生了病,没什么干活的能力了。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没有一走了之。他们觉得杨某符合条件,就给她申请了司法救助。为了确保救助精准有效,法官跑到医院和社区去核实杨某的身体状况和家里的经济情况。 这次榆树法院用的是“如为我执”的理念,就是把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上。他们通过司法救助机制给杨某发了救助金,帮她缓解生活和医疗压力。 现在经济社会转型了,不少案子因为被执行人没钱而卡住了。榆树法院这次用救助破解难题给我们指了条明路。以后要把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保险保障这些机制衔接起来,多找些钱的来源。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处理好“执行不能”的案子就是检验这道防线坚不坚固的一个标准。榆树法院这次做法不仅解决了杨某的问题,也为完善权益保障机制提供了基层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