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律师阅卷开了个方便之门

两部门最近联合发文,就是给律师阅卷开了个方便之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一起搞出这个《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主要是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他们打算把检察院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这三种方式结合起来,给律师的阅卷权建立个全场景的保障机制,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社会更公平正义。这个规定里讲得挺细,律师现在有好几种方式可以看案卷。现场阅卷就是直接去办案的检察院查资料;异地阅卷是在律师注册的地方查别的地方同级别检察院的案子电子卷;线上阅卷就是通过互联网申请看电子卷。关于这三种方式怎么用,规定里说现场阅卷是主要的,其他两种是辅助的。只要案子在办,律师就能现场去查;如果案卷做了电子的,方便上网传输的话,就可以申请线上看;要是不方便的话,就申请异地看。在办理手续上也不一样:现场查卷得律师自己去检察院;异地和线上的是检察院通过系统或者检察网来办。另外这个规定也提到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要是检察院不让律师依法看卷,律师可以向上一级或者所在的检察院申诉;如果不服处理意见,还可以找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帮忙维权。最后规定也给律师提了个醒:去查卷的时候要签承诺书、填回执单;不能随便泄露案件的重要信息和材料;也不能把案卷拿来干别的违法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