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时把管道包起来又不住人就容易出问题

事情发生在2022年,有个叫樊某的夫妻住在湖南资兴法院管的一片区域里,楼上的邻居曹某家正好在楼上。2022年12月到2023年2月这阵子,樊某家里的窗台、厨房门还有吊柜老是漏水。曹某家里好久没人住了,他们给樊某传个信儿也没法修,问题一直拖着没解决。后来水越漏越严重,曹某亲戚去家里看了一下,觉得是厨房的主排污管坏了。曹某就找人把包在外面的瓷砖砸开修了修。就在这时候,樊某又发现次卧的墙和门框也在渗水。樊某觉得这都是曹某家的问题,把房子都泡坏了。双方找部门调解没谈拢,樊某就把曹某告到了资兴法院,想要4万块钱赔偿。 资兴法院审理后认为,业主对自己房子的专有部分有所有权,对公共部分也有份儿。业主自己用房子的时候,不能挡着别人也用这些公共部分。这起案子里,漏水主要在樊某家的餐厅、厨房局部、次卧还有阳台局部。鉴定下来,原因有两个:一个是曹某家厨房的主排污管裂了;另一个是次卫和阳台封窗的地方也在滴水。这些水顺着楼板的薄弱地方流到了樊某家。 第一个渗水点在曹某厨房的主排污管那儿,这是整栋楼都用的下水管道。曹某家既然包了这管子又不住人,没日常维护就是给自己挖坑。漏水两次通知后曹某都没修好,别的业主也没法进去查原因。因为没人管,漏水就一直流到了楼下。 第二个渗水点在次卫和阳台上。这些都在曹某的房子里。水突破楼板流到了楼下。曹某作为房主没管好房子、没修好漏水的地方也有责任。 综合来看,曹某把自己家的公共设施一包了之、一空了之是不行的。法院最后判曹某得赔樊某钱。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没上诉,曹某也已经赔钱了。 法官也说了一句道理:建筑物有专有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你用自己的房子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和管理权。虽然排污管在曹某的房子里铺设着,可修不修还是得全体业主管。因为大家没法随便进曹某的家门去检修,所以曹某就成了那个要检查和报修的人。装修时把管道包起来又不住人就容易出问题;知道漏了还不修就会让损失变大。这就等于妨碍了大家的共同管理。权利是有边界的,义务也得履行。只有主动干活、及时处理才能避免小错误变成大损失。大家得共同维护好邻里关系和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