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的资金纠纷一直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
伊通法院近期处理的这起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反映了当前工程款支付中存在的典型问题,也展现了人民法院在化解复杂纠纷中的创新思路。
案件的形成源于现实中的普遍现象。
2023年下半年,个人承包商张某因自身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与某建筑企业协商后,以该企业名义与某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办公楼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张某随后投入全部人力物力完成施工任务,工程于2024年上半年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质量合格。
然而,在结算阶段,发包方以"资质借用存在合规风险""施工细节需核实"为由,拖延支付剩余工程款,导致张某多次催讨无果。
这种情况在建筑行业并非个例,既反映了发包方对合规性的顾虑,也暴露了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
承办法官接案后,迅速进行了全面的案情梳理。
通过核查工程验收记录、结算凭证、资质借用协议等关键证据,确认了两个基本事实:其一,案涉工程已实际交付使用且质量合格,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其二,发包方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清楚无误。
这为后续处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明确基本事实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选择判决路径,而是敏锐地察觉到双方均有化解纠纷的意愿。
考虑到强硬判决可能对双方后续合作关系造成损害,法官主动提出调解建议,得到了双方的一致响应。
这体现了现代司法理念中"调解优先"原则的实际运用。
调解过程中的关键在于承办法官采取了"法理释明与情理疏导"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一方面,法官向发包方详细释明了《民法典》关于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应当履行付款义务,资质借用问题不影响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合法权利。
这一释明过程既是对法律底线的坚守,也是对发包方顾虑的直接回应。
另一方面,法官也向张某说明了借用企业资质施工存在的法律风险,帮助其理解发包方对合规性的实际考量,引导其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考虑对方的合理诉求。
通过"背对背"沟通梳理各方诉求、"面对面"协商凝聚共识,法官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分期支付、免除部分逾期利息的调解方案。
这一方案既保障了张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的核心债权,也为发包方提供了合理的资金周转空间,实现了多方利益的均衡。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各自表示满意。
发包方代表感谢法院提供了平等沟通的平台,张某也对调解结果的高效性和合理性表示认可。
该案的成功调解具有典型意义。
它既坚守了法律底线,确保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充分考量了当事人的实际诉求和市场运作的现实困难。
这种处理方式特别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中资质借用施工的常见场景,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这个案例反映了人民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动担当。
通过科学运用调解手段,不仅能够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更能够维护商业信任,推动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承办法官表示,法院将持续发挥调解职能,针对建设工程领域纠纷的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力求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伊通法院的实践表明:司法调解不仅是纠纷的“灭火器”,更是社会关系的“修复剂”。
在法治框架下兼顾市场规律与人情常理,方能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深层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