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修订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12月31日那天,民政部修订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这事儿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给坚持住了。2010年那版老办法被重新优化升级了,目的就是让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这些方面更上一层楼。这个新出台的《新办法》,把评估工作的自愿性和规范性都给突出了出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客观公正、科学规范这几个原则也都被确立下来,分类评估、动态管理这些手段也都用上了,这就给评估工作搭好了一个基本框架。为了鼓励更多社会组织加入进来,这次放宽了门槛。以前那种上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情况,现在都不算限制条件了。只要改进工作、弥补不足,大家都有机会得到认可。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还能申请重新评估,这就增加了灵活性。程序设计上也有不少改变。机构职能整合了,复核委员会没了,职能都归到评估委员会里面去了。流程也简化了一些实地评估的内容,大家的精力不用全都花在应付评估上。信息管理这块儿也加强了,全国统一的评估数据网络正在建立起来。对那些获得4A及以上高等级的社会组织要进行跟踪评估。如果有重大情形发生,民政部门就得及时核查并调整等级。评估等级有效期的计算方式也统一了一下,从发布公告的次年1月1日开始算起。到第五年的12月31日结束。这次修订是把鼓励发展、规范运作还有动态监管结合在了一起。2026年正式施行后,肯定能让社会组织更有活力。能让大家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