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政绩观偏差易在“急功近利、重显绩轻潜绩、重速度轻质量”中滋生,具体表现为部分地方和部门在抓落实中存在形式化倾向,考核导向与高质量发展要求衔接不够,个别干部把短期指标当作“硬杠杠”,把群众感受置于次要位置,导致资源配置不够精准、公共服务供给不够均衡、基层负担仍有反弹空间。
此次学习教育着力破解的,正是“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性问题。
原因——一方面,发展环境更趋复杂,一些地方在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等多重任务叠加下,容易出现“用老办法应对新问题”的惯性;另一方面,部分评价体系仍偏重可量化、易展示的指标,导致工作导向可能出现偏差;同时,少数单位在权力运行约束、责任链条压实、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给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留下空间。
纠治政绩观偏差,既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更要通过制度把“正确”固化下来。
影响——从实践看,政绩观是否端正,直接决定政策执行的温度与精度,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群干群关系。
政绩观偏差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和发展质量受损,还可能在民生领域形成“堵点痛点”,影响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相反,把人民立场贯穿决策、执行、评估全过程,既能提升治理效能,也能夯实高质量发展的社会基础。
对策——各地围绕“深学、真查、实改、长效”推进学习教育,突出关键少数、强化制度约束、注重群众评价,形成较为清晰的治理路径。
在北京,学习教育突出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强调在学深悟透、对照查摆、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并着力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同时,依托“接诉即办”等机制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把群众诉求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晴雨表”,以问题解决推动治理升级。
在吉林,坚持学习与查摆同步推进,通过自查、逐级核查把关、专班督查等方式,聚焦8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并进一步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推动干部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大胆干事、务实作为。
围绕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领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一批可见可感的民生进展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在云南,把学习教育同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中心工作、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统筹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列出16个方面清单,组织党员干部对照查摆,强调“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开门教育”与“办实好事”贯通,推动各级党组织在解决具体问题中校准政绩观、改进工作作风。
在河北,细化形成6个方面16项落实举措,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并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渠道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视,力求把问题找准找实,对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整改闭环落实。
通过强化监督合力,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提升制度执行力。
前景——从各地推进情况看,学习教育正从“学与查”向“改与立”深化,下一步关键在于把纠偏成果转化为可持续的制度安排:一是持续优化考核评价体系,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风险防控等导向,强化对“潜绩”和打基础利长远工作的认可;二是健全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效果评估的闭环机制,把群众评价、实际成效作为重要尺度;三是推动监督贯通协同常态化,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格局;四是更好统筹减负与赋能,既严控形式主义反弹,也为基层留足抓落实的时间和空间。
政绩观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宗旨问题。
衡量一名干部政绩观是否端正,最终要看他是否真正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是否愿意在无人喝彩处默默耕耘、在久久为功中积累实绩。
此次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不仅是一次思想上的洗礼,更是一次行动上的检验。
唯有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和造福于民的具体成效,学习教育才能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