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给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带来了新的变化。北京3月16日讯,中新社记者庞无忌报道,在这次发布会上,中国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张敏介绍了相关情况。他指出,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最近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规定,在保护生态安全、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许线性基础设施无害化穿越自然保护区。 张敏举例说明了这一规定的具体意义。湖北咸丰忠建河的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39公里的干流和59公里的支流被划分为核心区和缓冲区。过去这里禁止修筑道路和桥梁等设施,但根据新条例和《通知》,线性基础设施如桥梁等可以通过生态环境无害化的方式穿越地下、水下或者空中。这个改变既坚守了生态安全底线,又保证了必要的线性基础项目实施。 张敏进一步表示,《通知》还明确发展森林草原游憩、露营体验和科普教育等活动所需的小型便民设施时,可以与林业、草原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统筹建设,从而促进林地草地的复合利用。 这个规定给解决自然保护区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新的途径。 中国的政策调整显示出国家对环境保护和发展之间平衡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