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套路贷”诈骗83 万余元

舟山普陀区法院2026年2月2日对一个利用“套路贷”手段诈骗83万余元的团伙做出了判决,8名被告人因此案被判刑。这次,陈某、张某、吴某这三人成为了主犯,分别获得了七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他5名从犯也被判处了二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还附带了缓刑。这个团伙在2024年3月策划并注册成立了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假装成正规的金融机构。他们不仅注册公司,还租了市区大厦的办公场所,甚至模仿银行的装修风格来吸引客户。2024年9月,这个团伙开始运营,三个人分别担任业务、行政和小组长的职责。他们还把5名新成员招募进来,给他们分配了相应的工作任务。 为了找到目标客户,这个团伙用APP筛选成立两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然后他们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给这些企业打电话,声称可以办理高额低息贷款。被害人被吸引后到公司面谈时,他们又会发送定位信息让被害人相信这是真实的贷款中心。业务员和客户聊天时分散其注意力,贷款操作员趁机操作客户手机进行贷款操作,同时把所有痕迹都删除掉。 为了营造业务繁忙的假象,这个团伙还让员工假扮客户进行面谈。最终他们虚报银行、金额和利率等信息与被害人签订协议并收取服务费和利息押金等费用实施诈骗。经过审理查明从2024年10月到2025年1月期间这个团伙从9名被害人处骗得837370元。 法院认为这次行动属于合同诈骗罪,并指出陈某等三个人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了主要作用而被视为主犯。其他5个人起了次要作用而被视为从犯。 法官提醒当前小微企业有旺盛的融资需求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伪装成正规金融机构实施诈骗。小微企业要警惕低息、快速、无抵押这些诱饵切勿轻信陌生来电和虚假宣传签订合同前要仔细核对相关信息核实对方资质避免因急于融资而落入陷阱如发现疑似诈骗行为应及时保存证据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