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已成为人民群众的主要购物方式之一,在促进消费、便利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此同时,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禁而不止、电商平台合规审核责任落实不力、部分网店质量把关不严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这些问题严重威胁消费者权益,亟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供给,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治理体系。
为此,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制定了这一专门针对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坚持严守底线、风险预防、问题导向、协同治理的原则,对现行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和深化,特别是对网络销售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工业产品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监管要求。
适用该管理规定的重点工业产品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工业产品;二是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实行清单管理,并根据网络销售工业产品的特点、风险及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明确责任义务方面,管理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提出了明确要求。
平台内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记录制度,履行产品信息展示、协助召回等义务。
特别是在信息展示方面,经营者应当在销售页面真实、准确、清晰地展示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型号或规格、执行的标准编号、必要的警示说明等基本信息。
销售实施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管理的产品,还应展示相关证书编号或链接;销售其他重点工业产品,应展示产品检验报告或其链接标识。
同时,管理规定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质量、性能、功能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这一规定有力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能够获得充分、真实的产品信息,做出理性的购买决策。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也被赋予了相应的质量安全义务。
平台经营者需要加强对入驻商户的审查把关,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对销售的重点工业产品进行合规性审核,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这明确了平台的主体责任,有利于形成平台、商户、监管部门三位一体的质量安全治理格局。
制定和完善网络销售产品质量监管制度,既是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这一管理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完善网售产品管理的制度体系,明晰监管要求,为保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基础。
网络消费越便利,质量安全越不能“看不见”。
以清单管理聚焦重点,以制度细化压实责任,是对线上工业产品质量治理的一次针对性升级。
把信息公开做实、把来源追溯做细、把平台责任压紧,才能让线上交易在扩容增量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在更高水平上形成消费者放心、企业安心、市场有序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