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了一份从外单位移交的诈骗线索。警方初步调查发现,嫌疑人符某通过各种名义向多人骗取巨额资金,行为涉嫌诈骗。不过当符某被抓获后,案件侦查工作遇到了困难:符某拒绝承认自己的罪行,导致案件陷入了“零口供”的困境。 为了应对这个局面,时任刑侦大队副大队长、专案组负责人黄鹏帅明确表示:“我们不能只依赖嫌疑人的口供。”于是专案组决定转换策略,不再依赖口供,而是把重点放在收集客观证据上。他们深入分析符某的资金流向,调取了他和其关联账户十余年的银行流水数据。经过仔细梳理、比对和分析,一条清晰的资金轨迹浮现出来:涉案资金没有用于正当经营活动,而是被大量提取现金用于个人消费和还债。 为了确保证据确凿,专案组还进行了广泛的外围核查。他们走访了符某声称的生意伙伴和项目地点,结果发现他的说法与事实严重不符。这些反证材料排除了合理怀疑,巩固了指控基础。 整个侦查过程中,白沙警方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取证合法规范。他们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证所有讯问都在规范场所进行。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在庭审中,符某仍然坚持无罪辩解。但法庭认为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闭合链条,包括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客观证据能够相互印证。 最终法院判决符某有期徒刑十四年。这次成功破案不仅惩治了犯罪行为,还展示了公安机关的专业素养和攻坚能力。这个案件标志着基层公安机关侦查模式正在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转变。 同时这个案件也提醒人们:任何试图以沉默对抗侦查的犯罪行为都难以逃脱严密规范的客观证据体系。这次成功案例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震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