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创新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筑牢民营经济发展法治防线

近年来,各地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政策供给的数量持续增加,涉及产业扶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招投标管理等领域的制度性安排更为密集。

政策“能不能落地、落地后有没有副作用”,很大程度取决于是否坚持公平竞争原则。

现实中,少数政策措施因条款设计不够严谨、适用边界不够清晰,容易引发隐性门槛、差别待遇或变相指定交易等问题,导致市场主体预期不稳、资源配置效率下降,甚至在执行环节出现纠偏成本高、争议处置难等情况。

围绕这些痛点,五大连池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着力把风险防控前移到政策制定源头。

问题在于,政策制定涉及多部门、多环节,信息不对称和专业能力差异客观存在:起草部门熟悉业务场景,但对竞争政策和法律底线把握不一;审查环节若仅依赖单一主体,容易出现“审不全、审不深、审得慢”;而市场主体最关切的,是规则是否透明、准入是否平等、竞争是否公平。

尤其是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任何可能造成地区分割、行业壁垒的制度性安排,都可能影响要素自由流动和企业跨区域经营预期。

为此,五大连池市以机制创新回应现实需求,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全流程闭环的审查体系。

从原因看,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提升,关键在于把“谁来审、怎么审、审到什么程度”制度化。

五大连池市推行的“三步走”模式,旨在把关口前移、把责任压实、把专业引入。

一是由起草机构开展自我审查,立足政策背景和实施场景进行源头排查,通过内部初审尽早识别潜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实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二是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会审,依托监管经验和专业积累从严把关,通过专家库等方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联合研判,确保政策导向符合公平竞争要求。

三是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从法律层面查漏补缺,委托具备反垄断法律服务资质的机构开展评估,提高条款的合法合规性与可操作性,降低后续执行中的法律风险与纠纷概率。

从影响看,多主体协同审查带来的变化,首先体现在政策质量与执行成本的结构性优化。

五大连池市对产业扶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系统治理,推动审查留痕、量化管理,促进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防控”转变。

相关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述四大重点领域663个项目实现自我审查留痕率100%,一次性通过率由75%提升至100%;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66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联合会审;第三方法律评估意见采纳率超过90%,政策法律合规风险降至5%以下,较传统模式审查效率提升40%。

制度效能的提升,进一步传导到市场主体端:企业对营商环境满意度达到89%以上,产业扶持政策获得感提升35%,市场准入便利度提升28%,近九成企业对公平竞争环境给予积极评价。

从对策层面看,该市的做法为地方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一是以“起草即审查”为原则,明确起草部门主体责任,通过留痕管理和问题清单提升自查质量;二是以专业化支撑提升会审权威性,建立专家库、完善会审程序,重点聚焦准入条件、资质要求、地方保护、指定供应商等易发风险点;三是以第三方评估增强外部约束与法律适配度,对重大政策、敏感领域政策开展重点评估,推动条款表述更精准、适用边界更清晰;四是以集中审查形成“政策体检”常态机制,对存量政策动态清理、增量政策严格把关,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稳定市场预期。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深化,公平竞争审查将从“合规要求”加速成为“发展工具”。

地方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制度设计,将更强调规则统一、标准透明、程序规范和权责清晰。

预计未来一段时期,政策制定将更加注重竞争中性和要素平等获取,行政性壁垒将进一步被制度化清理,市场主体跨区域经营的预期稳定性有望增强。

对五大连池市而言,持续完善审查机制、加强政策执行评估与反馈闭环,将有助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民营经济投资兴业提供更强的确定性支撑。

当"放管服"改革进入深水区,如何平衡政策导向与市场规律成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考题。

五大连池的实践表明,唯有以制度创新打破利益藩篱,才能让公平竞争成为滋养市场活力的源头活水。

这既是对"两个毫不动摇"方针的生动诠释,更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