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1月5日举行发布会,介绍了长江经济带发展十年来的工作进展。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司长蒋火华通报了一组令人鼓舞的数据:长江干流连续6年保持Ⅱ类水质,长江经济带Ⅰ—Ⅲ类水质比例由2015年的67%上升到现在的96.5%,上升幅度近30个百分点。
这一成就的取得,反映了沿江各地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的持续投入和显著成效。
长江作为我国第一大河,流域面积占全国的五分之一,人口和经济总量均超过全国的四成。
十年前,长江流域仍面临水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与沿江省市和有关部门一道,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在污染防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劣Ⅴ类水体整治、"三磷"排查整治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等8个专项行动,目前劣Ⅴ类水体基本消除。
通过推动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已解决2400多个突出问题。
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超过90%。
长江流域总磷浓度较十年前下降超过40%,说明重点污染物防治工作卓有成效。
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也同步推进,防止污染扩散。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全面展开。
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1300多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
实施了17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着力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通过扎实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基本摸清了流域水生态"家底",为精准施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江苏省探索的浅滩河流生境近自然修复模式,以最小的人工干预方式提升河流生态系统质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经验。
随着生态环境改善,长江的旗舰物种得到恢复。
江豚作为长江生态健康的重要指示物种,其数量增加充分说明母亲河正在焕发勃勃生机。
这一变化既是治理成效的直观体现,也为进一步保护提供了信心。
流域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生态环境部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解决"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岸线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
划定1.7万余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基本建立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在长江干流推进建立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省际共商、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川渝两地签署的长江流域第二轮生态补偿协议中,引入了自然岸线率等新指标,从原来单纯的水环境质量拓展到"从水里到岸上"的综合评估,体现了生态保护工作的不断深化。
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长江经济带城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以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基本完成。
针对太湖、巢湖等重点湖泊,实施"一湖一策",推进水华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
1800多座尾矿库完成了污染治理,有效防止了环境风险。
1280余条重点河流实现了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沿江有关省份全部签订跨省流域联防联控协议,构建起纵横结合的防控网络。
蒋火华指出,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长江部分支流和沿江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还有改善空间。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健全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深入开展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全面推进长江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长江之治,既是水环境指标的改善,也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检验。
十年持续攻坚带来的水清岸绿,说明系统治理与协同共治能够把“生态账”转化为“发展账”。
面向未来,巩固干流水质优势、补齐支流与小微水体短板、提升生物多样性与生态韧性,仍需久久为功。
把保护摆在压倒性位置,推动“从水里到岸上”的全域统筹,才能让母亲河持续焕发生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更可持续的绿色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