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工伤后是不是一定要做伤残鉴定,这事儿还真挺关键。一般来说,工伤认定和治疗都搞完了,接着就得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伤残鉴定。很多人会问这是不是强制的?不做会有啥后果?其实啊,对于那些确实受了伤、能评上等级的职工来说,这就像是获得赔偿的必经之路和权利凭证。你要是不做,就相当于自己主动把一大笔本来该拿的钱给丢了。 首先呢,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个权利,不是必须要做的义务。说白了,就是给你看病的人想看看你劳动能力受损程度到底有多重,好给你定个待遇等级。这事儿到底申不申请,决定权其实在你自己或者你家亲属手里。 要是不做鉴定,你最直接的损失就是没法拿到跟伤残等级挂在一起的那些重要补偿。比如那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可是按工资倍数算的大头;还有给一到四级重伤残职工发的长期生活保障——伤残津贴;再有就是合同解除或者到期的时候才能领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几笔钱都跟地方标准和等级挂钩,通常数额都不小。如果没做鉴定,那这些跟伤残相关的补偿你可就全都拿不到了。最后可能只剩下点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当然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用去做鉴定。比如说伤势轻得很、已经完全康复了,医院检查也没留什么功能障碍、评不上等级;或者你跟单位谈妥了私了协议,前提是大家都明白不领伤残待遇这件事。不过这种“私了”的做法风险可太高了。 所以我还是建议大伙儿,等到身体情况稳定了就赶紧去申请鉴定。千万别拖拖拉拉的。鉴定结论是法定的专业医学证据,是咱们维权最硬气的后台支持。另外千万得注意谨慎跟单位私了没有鉴定结果的时候和单位谈赔偿最容易吃亏因为信息不对等大家条件不平等可能导致你吃亏另外这个鉴定结论以后万一病情有变化还能作为申请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对于可能构成伤残的工伤来说劳动能力鉴定确实是保护自己核心权益的必经之路这把“钥匙”得把握住别轻易松手主动及时去做鉴定才是对自己最负责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