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部门联合发文强化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技术迭代加快,在支撑能源结构优化、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作用凸显。

但在产业快速扩张过程中,一些领域同质化竞争加剧,企业在核心技术储备、专利布局质量、跨区域维权效率、海外合规应对等方面仍面临现实挑战。

两部门此次联合发布意见,聚焦“保护创新、规范竞争、提升能力、优化生态”,为构建现代光伏产业体系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问题层面看,光伏产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上游原材料制备到组件、逆变器、系统集成及运维等环节专利密集,稍有疏漏便可能引发侵权纠纷、诉讼风险乃至供应链波动。

与此同时,部分企业在关键技术路线更迭中“重产能、轻研发”“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仍存,高价值专利供给不足、基础专利储备不够、海外布局与风险识别能力不均衡,容易导致“技术跟随—价格竞争—利润摊薄”的循环,加剧“内卷式”竞争。

原因分析上,一是技术迭代周期缩短,TOPCon、背接触、异质结等电池路线并行推进,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方向加速涌现,企业在研发投入、专利申请与商业化落地之间需要更精细的统筹。

二是知识产权治理跨部门、跨地区、跨链条特征明显,侵权风险监测、行政裁决、确权程序与司法衔接若不顺畅,将直接影响维权效率与市场预期。

三是国际市场环境更趋复杂,海外专利壁垒与合规要求提高,企业“走出去”既要拼产品,也要拼规则意识与专利布局能力。

影响层面看,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提升,既是对创新主体的制度性激励,也有助于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一方面,通过提高高价值专利供给、完善专利布局引导,有利于强化企业在关键技术与核心环节的竞争力,增强产业链韧性。

另一方面,通过风险预警、海关保护、招投标侵权规制等措施,能够形成对故意侵权、重复侵权的有效约束,稳定公平竞争预期,减少无序价格战对行业的长期损害。

同时,畅通优先审查通道、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业服务能力,有望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提升专利申请与审查效率,支持创新成果更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对策部署方面,意见提出多维度“组合拳”。

在专利布局上,强调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围绕TOPCon、背接触、异质结等技术进步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同时引导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提前储备基础专利,并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系统部件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向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集成运维等上下游环节延伸开展专利挖掘与培育。

针对重大专项与产业攻关,突出质量导向,强化知识产权布局要求,推动形成与攻关目标相匹配的专利成果。

在审查与服务上,意见提出提升专利预审和审查效率,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提供专业高效的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优先审查“绿色通道”,推进按需审查制度实施,并通过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等模式提升质量与效率。

对有条件的企业,支持其面向多样化国际市场制定布局策略,充分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等机制开展海外专利布局,增强国际竞争中的合规与抗风险能力。

在风险防控上,意见强调建立从上游原材料制备到组件生产的全链条侵权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诉讼、核心技术专利对外转让及舆情等的监测,完善风险通报机制;推动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向企业提供主要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制度环境与实务指引等信息,并定期发布知识产权发展与风险预警报告,提升行业整体“看得见风险、应得了风险”的能力。

在纠纷解决与协同保护上,意见提出强化专利纠纷行政裁决高效处理,推动产业聚集地区建立专门机制,依法依规提升办案效率,并探索跨区域联合审理;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鉴定体系建设,为行政裁决提供技术支撑;推动行政裁决与关联确权程序高效协调,加快案件审理。

与此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联动规制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和相关裁定结果,加强规范企业名单动态管理。

海关保护方面,严格落实相关条例,依法禁止侵权光伏产品进出口。

招投标方面,提出中央企业、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杜绝制售、使用侵权商品,鼓励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企业作出不侵权承诺,并将行政裁决或生效判决结果作为采购招标的重要依据。

多元化解方面,强调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作用,鼓励依托保护中心开展调解,支持行业协会、仲裁机构提升专业化能力,并倡导行业自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

前景判断上,随着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光伏产业竞争将更趋从“拼价格”转向“拼技术、拼质量、拼治理”。

制度层面的风险预警、纠纷化解、协同执法与国际布局支持,有望推动创新要素进一步向优势企业和关键环节集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在规则框架内实现良性协作。

对企业而言,未来竞争不仅在于制造能力和成本控制,更在于研发组织能力、专利组合质量、全球合规体系与品牌信誉。

对行业而言,只有把创新成果保护好、把市场秩序维护好,才能为新一轮技术突破与规模化应用提供可持续的增长空间。

知识产权保护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基石,也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此次两部门联合发文,不仅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系统性制度安排,更为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随着相关措施的深入实施,我国光伏产业必将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力支撑下,实现从规模优势向质量优势的根本转变,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更多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