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区一小学职工因连续旷工超15日被解聘 教育部门依法规范队伍管理

近日,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通过官方渠道发布信息称,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及主管部门有关制度,主管部门同意辖区一小学对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工作人员作出解除聘用处理,同时明确自公告之日起设置申辩期限,并公布相关人员信息。

问题:纪律刚性与公共服务稳定性的双重要求 教育系统属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员在岗履职直接关联学校日常运转、校园管理秩序与学生安全保障。

工作人员无故长期缺岗,既会造成岗位职责空转,也可能引发工作衔接断档、管理风险外溢,影响学校正常教学与后勤保障安排。

此次通报聚焦“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的情形,反映出主管部门对人员管理中“底线情形”的明确态度,即对影响公共服务正常供给的行为强化制度约束,推动学校管理从“人情式处理”转向“规则化处置”。

原因:制度依据明确,但现实诱因需系统看待 从制度层面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对旷工作出可操作的处理边界,既为用人单位提供合法依据,也为当事人权利救济预留空间。

公告同步设置申辩期限,体现了“实体处理”与“程序保障”并行的治理要求。

从现实层面看,员工连续旷工往往并非单一因素导致,可能涉及个人健康与家庭突发状况、岗位适配与职业压力、沟通渠道不畅、请假审批流程认知不足等多重原因。

对学校和主管部门而言,既要对“无故缺岗”保持纪律刚性,也需要把关口前移,完善日常考勤预警、谈话提醒、困难帮扶、岗位调整建议等机制,尽量在问题演变为长期缺勤之前通过制度化沟通和关怀措施化解风险。

影响:释放管理信号,倒逼规范化与精细化 此次处理在教育系统内部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一方面,通过公开通报的方式强化制度权威,明确岗位责任与纪律红线,有助于维护队伍整体秩序,稳定学校运行预期;另一方面,也提示各单位在日常管理中需更加重视证据链、流程闭环与文书规范,避免简单化处置引发后续争议。

同时,公开信息对公众也具有解释功能。

教育系统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任何人员管理事项都可能被放大解读。

依法依规发布公告,既回应了“如何处理旷工”这一公共关切,也体现出政府部门在用工管理上强调透明度与可追溯性,降低猜测空间,形成“按章办事”的公共认知。

对策:把纪律约束与人文关怀纳入同一套治理框架 面向基层学校和主管部门,提升队伍治理效能需要在“严”与“细”上同时发力。

其一,完善考勤与请销假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明确旷工认定标准、审批流程、材料要求以及特殊情形处置路径,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违规风险。

其二,建立缺勤预警与分级处置机制,对连续缺勤、频繁迟到早退等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沟通、早核实,形成记录台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完备。

其三,健全困难职工帮扶与心理支持渠道,对因疾病、家庭变故等原因造成履职困难的人员,依法依规提供医疗休假指引、岗位调整建议或相关救助信息,推动管理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防控”延伸。

其四,强化学校与主管部门的协同审核,严格落实公告、申辩、复核等程序节点,既守住管理底线,也保障当事人依法表达与申诉的权利,减少劳资争议和行政争议风险。

前景:制度化治理将成常态,关键在于执行质量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教育系统人员管理将更强调制度依据、程序合规与公开透明。

未来一段时期,基层单位对考勤、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和岗位责任的精细化要求可能进一步提升,管理方式也将更多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实时记录与闭环处置。

与此同时,如何在纪律约束之外提供更有效的组织支持与关怀机制,减少极端缺岗事件发生,将成为提升治理温度和组织凝聚力的重要课题。

教职工队伍纪律建设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西安高陵区此次依法解聘旷工人员,既体现了制度执行的刚性,也为全国基层教育单位提供了管理范例。

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平衡人性化管理与制度约束,仍是值得深思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