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平台经济快速扩张,统计口径亟待统一完善; 随着电商、视频、外卖、网约车、线教育等平台形态不断涌现,平台经济已深度嵌入生产和生活。从消费侧看,平台通过线上撮合与即时配送提升便利性;从供给侧看,平台以数据和算法为关键要素,提高匹配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催生多样化服务与新就业形态。但另外,平台业务跨行业、跨地域、跨主体的特征明显,交易链条与收入构成更为复杂,若缺乏规范统计,容易出现“规模说不清、结构算不准、变化看不见”的情况,影响对经济运行的判断。 原因——数据要素化与交易线上化,使传统统计面临新挑战。 平台经济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依托数字技术和网络协同连接多方用户,交易和交互往往特点是高频、小额、多元,且既包含商品交易,也包含信息服务、撮合服务、技术服务等多种形态。部分交易发生在平台生态内,参与主体既有企业也有个体经营者,涉及多类支付、结算与佣金分成方式。数据来源分散、口径不一、边界模糊,成为影响统计一致性与可比性的主要因素。对此,必须以统一调查对象、明确指标定义、规范报送渠道为抓手,建立可持续的监测体系。 影响——“算清平台账”有助于提升治理能力与政策精准度。 漳县统计局在“统计微课堂”中指出,开展平台经济统计监测,目的在于准确测算交易规模与运营状况,把平台经济从“看不见”变为“看得清”“算得准”。一上,统计数据能够为地方掌握新业态发展动态、研判消费趋势和产业结构变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有助于评估平台经济稳增长、促就业、扩内需中的作用,为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政策安排提供量化支撑。对企业而言,规范报送也有利于形成更清晰的行业画像与对标体系,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对策——明确“平台为单位、按月直报”的制度安排,突出重点领域口径。 据介绍,平台经济统计实行联网直报,由拥有或实际管理平台的经营方按月报送对应的数据。基层定报表调查对象重点覆盖: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具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所拥有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及年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其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若平台涉及出行、医疗、教育培训、房屋共享、旅游、餐饮、文化等重点领域,还需补充填报相应的平台基本情况调查表。 漳县统计局同时强调,调查对象是“平台”而非“企业”,填报数据为平台数据,相关报表由平台经营者填报。此要求旨在将平台作为独立统计单元,避免将平台业务与企业其他经营活动混填造成口径偏差,提升数据的准确性与可比性。 在重点领域界定上,专题对若干常见类型作出边界说明:互联网出行主要指依托平台提供约车、租车、代驾等服务的经营活动;互联网医疗侧重预约诊疗、线处方、远程会诊、健康咨询等交互式医疗服务;互联网教育培训主要指在线授课类经营活动;互联网房屋共享涵盖房源发布、预订及相关配套住宿服务;互联网旅游以平台为载体提供交通、参观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综合服务;互联网餐饮则以平台组织餐饮服务供给与用户需求对接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对“纳入什么、不纳入什么”的解释,有助于基层在填报时把握边界,减少重复统计与遗漏。 前景——以高质量统计支撑平台经济规范发展,推动数字经济治理更精细。 业内人士认为,平台经济仍处于持续演进阶段,业务形态更新快、跨界融合强,统计工作既要坚持依法统计、科学统计,也要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动态完善指标体系与口径解释。下一步,需在提升企业和平台经营者数据合规意识、强化源头数据质量控制、加强部门间信息协同诸上持续发力,推动形成“制度清晰、口径统一、报送顺畅、质量可控”的监测机制。随着统计基础不断夯实,平台经济对消费扩容、产业升级和就业吸纳的作用将更可评估、更可预期,也将为宏观政策精准发力提供更坚实的数据支撑。
平台经济不仅便利了生活、拓展了就业,更为经济转型开辟了新空间。将其纳入科学、统一的统计框架,是认识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随着统计标准完善和数据质量提升,平台经济的发展脉络将更清晰,政策制定也将更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