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保安打架被咬伤,物业:物业让没入职的人上岗也太不规范了吧?

话说1月2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新旅城·上东小区里出事了,业主党先生跟一名保安干上了,结果党先生左手小拇指开放性骨折,还花了一万多块钱医药费。原来这事儿是因为清理楼道杂物闹起来的。党先生说,那天来了个不穿制服的人敲门,让他把堆在楼道的东西搬走。那人态度特别强硬,嘴里还有酒气,双方吵着吵着就动了手。就在冲突过程中,那个保安把党先生的手指给咬伤了。现在党先生生活和工作都受影响了。 事后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互相推诿责任。保安公司说那个保安还在试用期没办入职手续呢,而且当时他也不在岗,是他自己跑去处理投诉的,说是个人行为。不过他们又说党先生当时拿板凳打了保安头,所以保安才咬人的。物业公司呢?直接甩锅说安保服务外包了,不管他们的事。现在警察已经介入了,在查双方的伤情。 法律专家觉得吧,这保安就算没正式入职也是实际在岗了,处理楼道杂物本来就是他的职责范围。而且他的行动信息都是工作沟通渠道来的,所以这属于职务行为。保安公司说没入职就免责不太说得过去。另外物业公司把安保服务外包了也得管着点服务承包方啊。这次就是因为物业公司对保安着装不规范、非当值人员乱跑这种情况没管好。 其实楼道堆杂物既不消防法规也容易惹邻居吵架。怎么建立个常态化的文明劝导机制啊?光靠临时处置不行啊。还有保安行业流动性大、培训不够这些问题这次也很明显了。保安公司让没入职的人上岗也太不规范了吧? 从打架过程看双方都没理智克制情绪才把事态扩大的。业主如果真有拿东西打的行为也得担责啊。 这事儿虽然是个案吧,但集中反映了物业管理、外包监管、人员培训还有法律责任界定这些问题。要想建个和谐社区得靠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职责、监管好外包方;企业自己得规范用工和培训员工;业主也要自觉遵守规定合法解决纠纷。现在这事儿还在查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