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被家暴,结果法院不仅判了钱,还给判了赔礼道歉

上个月发生了一件很特别的案子,婚姻期间被家暴,结果法院不仅判了钱,还给判了赔礼道歉。那时候孙某和张某这对夫妻在社区里很受大家羡慕,两人都是重点大学毕业的双职工,家里还有个聪明的孩子。但是后来因为孙某有了婚外情,就像一个火药桶被点燃了。有天深夜两人又吵起来了,孙某拿木棍把张某的左腿打骨折了。张某被送去急救车后,医疗费用一共花了7828元。等她出院那天就直接把诉状递交给法院了,要求老公赔钱还要道歉。 法官先给看了《婚姻法》第一条规定:夫妻应该互相忠实。结果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还和别人搞恋爱,这是明显犯规了。而且还动手打人更是犯法。《民法通则》第11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些法律条文都写得清清楚楚,财产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这些一样都不能少。精神损害方面健康损失费虽然5万元挺高的,但符合当地赔偿标准。赔来的钱只能从孙某个人财产里出,不能拿夫妻共同账户的钱去赔家里人。 最后法院判决是把孙某个人名下存款一次性支付6.3万元给张某,并且当庭向张某鞠躬道歉,还写了悔过书。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家暴可不是小事儿,就是以爱为名的控制和伤害。张某这个案例给我们一些教训:保留证据特别重要,像病历、照片、报警回执这些都能作为索赔依据。还有及时就医也很关键,伤情鉴定能决定赔偿额度呢。 同时也提醒大家别让“为了孩子”成为施暴者的借口,“忍一忍”这个说法可别成为一辈子的悔恨。如果在婚姻期间遭遇家暴也可以单独起诉侵权行为要求赔偿呢!所以千万别小看家暴这种事,一定要及时处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