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等23类食品组织监督抽检,共抽取530批次样品。
经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判定,515批次合格,15批次不合格。
从问题类型看,不合格项目覆盖食品生产与流通链条的关键风险点,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以及其他污染物。
通告信息显示,微生物指标异常涉及包装饮用水、水产制品及部分预包装食品等;食品添加剂问题涉及防腐剂、二氧化硫残留和着色剂等指标;农兽药残留超标集中出现在部分水产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重金属与污染物问题分别在生姜铅超标、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标准等方面有所体现。
相关产品及经营主体、平台网店信息已在通告附件中列明。
原因分析方面,微生物污染往往与生产用水、加工环境卫生、冷链与储运条件、包装密封和消毒管理等环节密切相关。
以包装饮用水为例,若水源防护、管线清洗消毒、灌装车间洁净度控制不到位,容易导致条件致病菌指标异常;水产制品及即食类产品对温度与时间敏感,若原料初加工卫生控制不足、冷链断链或终端陈列不当,也可能引发菌落总数、霉菌等指标不合格。
添加剂超标或使用不符合要求,通常反映出部分小微生产者对标准理解不到位、配方管理不严,或为延长保质期、改善色泽口感而“超量使用”“复配控制不严”。
农兽药残留问题则更多指向源头养殖种植环节的用药用剂规范性和休药期、采收间隔期管理:一旦追求短期防治效果或采购环节把关不严,残留超标风险便会上升。
重金属与污染物多与产地环境、原料污染和加工过程控制相关,提示对产地监测和原料验收的要求仍需进一步压实。
从影响看,抽检通告具有“发现问题、倒逼整改、引导消费预期”的多重作用。
一方面,个别批次不合格并不代表同类产品整体风险,但其覆盖多品类、跨线上线下多个渠道,提示食品安全治理仍存在薄弱点,尤其在小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季节性农产品供应及部分网络渠道的品控协同方面,仍需持续补短板。
另一方面,微生物与农兽药残留、污染物等问题直接关联公众健康感受和风险认知,若处置不及时、信息不透明,容易削弱消费者信心,影响相关行业的市场秩序与品牌形象。
因此,对不合格批次的快速追溯、召回和风险控制,是将隐患“止于流通、止于餐桌”的关键。
对策层面,监管部门已明确处置要求: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整改;同时要求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舟山、台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需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此举体现了“抽检—处置—反馈—公开”的闭环思路,有利于推动责任落实到企业和属地,提升问题发现后的响应速度和治理透明度。
面向前景,食品安全治理将更强调系统化风险管理与全链条协同:一是把源头管控作为基础,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推动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的监测预警;二是把过程控制作为关键,推动企业完善HACCP、清洁消毒、冷链管理、添加剂使用台账等制度,提升标准执行能力;三是把数字化追溯作为抓手,加强网络平台、商超与供应商的质量协同和信息共享,提升“召回可达性”;四是把社会共治作为支撑,通过公开通告、科普提示和消费提示,引导公众理性选择、形成监督合力。
随着监管执法与企业自律的双向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有望进一步得到压降,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将持续提升。
此次抽检既是浙江食品安全治理的常规动作,也是对"舌尖安全"防线的压力测试。
在消费升级与产业转型并行的背景下,如何平衡监管刚性与服务柔性,构建贯穿"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仍需政府、企业、社会三方持续探索。
值得注意的是,在15批次不合格产品中,网络销售渠道占比达20%,这为数字化时代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提出了新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