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另外,走私犯罪也表现为新发展态势,成为威胁国门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要因素。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指出,高水平对外开放必然要求高水平的法治保障,这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从犯罪特征看,走私犯罪已不再是零散的个人行为,而是呈现出明显的组织化特征。规模化、集团化、职业化、链条化成为当前走私犯罪的新特点,犯罪分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组织体系和作案方式。这类犯罪不仅侵害国家财政税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还可能涉及战略物资非法外流,威胁国家安全。2025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走私犯罪3632件8972人,充分反映了走私犯罪的严峻形势。 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制定了系统的工作方案。在打击重点上,将严厉打击战略矿产和技术走私出口犯罪放在首位,加强对重大敏感案件的督办指导,防范战略物资非法外流。同时,持续推进打击海上走私专项行动,海上走私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在工作机制创新上,检察机关指导有关部门建立反走私侦检联合协作平台,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运行,打破了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了打击走私犯罪的合力。此外,加强法律适用研究,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为有力打击走私犯罪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展望2026年,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部署要求。在继续加强对走私稀土等重大敏感案件督办指导的同时,将继续加强缉私司法协作,服务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更加有力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在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的背景下,中国坚持扩大开放的决心坚定不移。打击走私犯罪不仅是维护国家利益的必要之举,更是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随着法治建设的健全和多部门协同机制的深化发展,检察机关必将为新时代对外开放构筑更加牢固的安全屏障。(完)